近年来,广元市经济社会发展迅速。今年,我们沉着应对地震灾害和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不利影响,突出“提速加快、又好又快”的主基调,抢抓机遇,扎实工作,使全市经济低速增长的态势迅速得到扭转,经济社会发展在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取得明显成效。预计今年全市生产总值实现266.58亿元,同比增长15.1%;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0亿元,增长6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751元,增加120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500元,增加335元。
一、全市劳动保障工作总体情况
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特别是劳动保障事业近几年已成为我市社会事业最大的亮点之一。2005年以来,我们立足发展抓就业,立足惠民抓社保,立足和谐抓维权,立足增收抓劳务,劳动保障事业实现了由全面推进向全面提升的历史性突破。全市每年新增就业2.5万人以上,常年稳定输出城乡劳动力75万人以上,年劳务收入43亿元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一直控制在4.5%以内;基金滚存结余13.5亿元,四年净增8.16亿元、增长153%。劳动保障工作10大体制机制创新在全省乃至全国得到肯定和推广;争取中央转移支付等上级补助资金在全省总额没有增加的情况下逐年大幅攀升且去年比2005年增长4倍、翻了两番;灵活运用政策筹资3.6亿元妥善解决了企业改制等18类历史遗留问题。近四年,广元劳动保障工作在全省的综合排名由过去比较靠后逐年上升为2005年和2006年的第四名、2007年的第二名,去年跃居全省第一名,落实地震灾后特殊政策也荣获全省第一名;在全市综合目标考核中连续4年被评为一等奖、去年荣获非经济主管部门第一名,市劳动保障局领导班子连年被评为“四好班子”和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广元劳动保障9项工作在全国交流经验,12项工作在全省交流经验,包括山东、浙江、新疆等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在内的60多个省内外市以上单位先后来广元考察学习劳动保障工作。
今年,在省厅和省级有关部门的大力关心和支持下,我市劳动保障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惠民利民为中心,以统筹城乡为重点,以“创一流”活动为载体,全市劳动保障工作全面提升,劳动保障事业全面发展。我市统筹城乡劳动保障方案和苍溪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方案都得到省厅的批复,我市在苍溪县开展的统筹城乡劳动保障试点工作取得圆满成功;多措并举应对地震灾害和金融危机对就业的严重冲击,城乡就业实现历史性突破;全面落实地震灾害和应对金融危机特殊政策,着力加强对社会保险制度的探索研究,社会保险征缴再创历史新高;坚持科学规划,狠抓工程进度和质量,灾后恢复重建取得重大进展;统筹协调,夯实基础,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日趋完善;健全机构,打造精品,劳动保障宣传机制初步形成;外争支持,内强管理,劳动保障基础建设不断加强。截至11月底,我市已全面超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全市城镇新增就业3.2万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14%;城镇登记失业率3.9%,控制在4.5%以内。五项社保基金征缴17.23亿元,同比增长30.5%。主动监察用人单位1876户,为劳动者追回工资1321.1万元;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862件,结案率95%;培训农民工12.9万人,劳务输出78.8万人,分别完成全年任务的107.5%、102.3%。先后有3项工作在全国、4项工作在全省交流经验。
二、我市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情况
今年以来,针对地震灾害和金融危机后农民工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我们特别注重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先后多次到重点工程进行监督检查,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这次专项检查,我市严格按照省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协调领导小组和省劳动保障厅的要求,及时安排部署,扎实开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全市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自查的用人单位349户,开展执法检查138户。12月21日,省政府网站以《广元市五措施加大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力度》为题,对我市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情况进行了宣传。
(一)采取的主要措施
1、统筹协调,落实责任。市政府在常务会上明确要求,各县区行政一把手为农民工工资支付检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牵头负责抓好本辖区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市、县区均成立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协调领导小组。市政府责成由市劳动保障局牵头,市建设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配合,抽调人员组成“广元市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协调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沟通信息,组织宣传,处理投诉,建立制度。四部门联合发文转发了专项检查通知,制定了检查方案,明确了我市开展此次专项检查的重点行业、主要内容、方法步骤、时间要求。在市县区的共同努力下,专项检查顺利开展。
2、强化宣传,舆论引导。为在全社会形成有利的舆论氛围,争取广大农民工和企业的支持配合,我们以劳动保障政策为重点,通过各种途经加大了宣传力度。一是在街头设立宣传点,现场受理农民工咨询,发放农民工维权手册等宣传资料。全市共设立宣传点15个,发放《农民工维权手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劳动合同法》等宣传资料4.7万份。二是召开座谈会,宣讲农民工工资支付政策规定,交流了经验。自查阶段,针对我市地震灾后重点工程多、涉及施工企业多(大多是外地施工企业)、工程跨县区等特点,我们召集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重点办、市教育局、市卫生局、经济开发区、市重点项目(广巴高速、广南高速、广陕高速、广甘高速)负责人以及市属建筑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人60多人进行座谈,请广巴高速指挥部、广元宏利建设有限公司等单位交流了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经验,既宣传了政策,又促进了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三是在现场检查期间,对用人单位负责人和农民工进行现场宣传,并在全市重点工程推行四川广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的《广南路农民工工资支付和实施保证金及监控办法(试行)》。四是安排广元日报社、广元电视台对专项检查情况进行跟踪报道,制作专题宣传节目。这些措施,引起了社会对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广泛关注,营造了良好的执法氛围。
3、认真自查,强力执法。自12月16日以来,按照专项检查的要求,我们把自查存在的问题和使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企业、餐饮、宾馆、生产加工等单位作为这次专项检查的重点,列出检查单位名单,制定日程安排表,由市劳动保障局分管劳动保障监察的副局长带队,四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用人单位开展了现场检查。全市有41名执法人员参加了检查,共对138户用人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涉及职工11437人,其中农民工6453人,查处存在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57户,发出整改决定书57份,督促用人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35.7万元,对1户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制作专题片进行公开曝光。检查期间,我们先向施工工地农民工了解工资支付情况,再查看企业相关资料。对暂时不能提供资料的,现场要求限期提供;对没有规范工资表的,现场要求企业整改。
4、完善规章制度,构建长效机制。我们认真总结过去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经验,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着力构建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广元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市劳动保障局制定了《广元市涉及劳动保障方面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和《广元市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市劳动保障局与市建设局联合发出了《关于建立农民工工资专户制度的通知》、《关于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公示的通知》,明确要求工程完工企业必须公示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工程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方可进行验收。青川县是去年地震重灾县,在今年恢复重建的关键时期,为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有效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青川县专门引进了汇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和成都市建设担保有限公司两家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公司。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措施和政策的出台,使防止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有了制度保障,我市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步入了规范化运行轨道。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不规范,易发生拖欠。用人单位特别是建筑企业普遍将企业员工和农民工分别对待,企业员工工资每月按时由企业发放,而农民工工资往往是完成工作后才由项目部的工班长或包工头发放,工头卷款逃匿现象仍然存在。
2、用工流动性大,劳动关系不明晰,解决拖欠难。由于农民工流动性太大,有的用人单位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部分农民工也不愿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一旦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农民工拿不出任何证据,如果用人单位不配合,则解决拖欠难度较大。
3、非法承揽建设工程,增大农民工工资支付风险。个别建筑企业非法出让建筑资质,工程层层非法转包。无建筑资质的企业和“黑”包工头承揽建设工程后,资金转手环节多,管理水平差,增大了农民工工资支付风险。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1、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借助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深入街头、车间、工地现场,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受理咨询投诉、设立农民工权益告示牌等手段,进一步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营造关爱农民工的社会氛围,提高农民工的维权意识,让农民工在自己权利受到侵害时敢于维权,善于维权。
2、加强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劳动监察机构,充实监察人员,保障工作经费,加强制度和作风建设,不断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和水平。做到农民工工资问题有诉必查、有查必果,确保农民工益权不受侵害。
3、狠抓劳动用工管理。加大主动监察力度,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督促用人单位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及时查处违法行为,为农民工创造一个良好的就业环境。
4、加大处罚力度。对拒不签订劳动合同,恶意克扣、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典型案例,坚决从严查处,震慑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违法行为。
三、社保基金专项治理和就业专项资金监管的情况
劳动保障部门作为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其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劳动保障职能特点,我们重点抓了社保基金专项治理和就业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一)认真搞好社保基金专项治理
1、全面开展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今年,全市重点检查了2007-2008年社会保险基金的运行管理和内控制度建设情况。共组织139人参加专项治理工作,参加抽查、检查和验收15人;应自查自纠单位40个,实查单位40个;检查基金银行账户162个;基金银行存款全部存入国有商业银行。本次社会保险专项治理涉及基金:2007年、2008年基金收入分别为1.48亿元、2.29亿元;基金支出分别为1.17亿元、1.96亿元;截至2008年底累计结存13.32亿元;已制定出台相关制度办法29个,计划修改完善15个。
2、积极开展对县区自查工作的检查指导。由市劳动保障局和市财政局组成督查组,分别于去年11月和今年4月两次对四县三区社保基金运行和社保基金专项治理工作自查自纠情况进行了现场督查指导。根据各县区在审计中存在的违规问题进行现场办公,并针对检查的情况与各县区交换意见,对整改无措施、归垫无计划的县区提出了明确的整改要求。
3、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一是历年企业欠缴各项社会保险费的问题。全市企业历年欠缴各项社会保险费0.88亿元,目前正值灾后重建时期,只进行了调查和数据清理,未能开展清欠工作。二是对以前年度挤占挪用基金118.4万元,制定归还计划。目前,两区政府和劳动保障部门已分别制定了三年内归还的计划。三是处理以物抵费资产289.2万元,按照川劳社发[2008]20号和川劳社明电[2008]92号文件规定,报经省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同意后,由地方政府审批核销处理。
4、认真开展全市检查验收工作。按照《广元市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今年7月28日至8月6日,市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组织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成员单位,对旺苍县、苍溪县、青川县、元坝区及市社保局、市医保局、市就业局开展社保基金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验收,检查验收面达到50%以上。
(二)切实加强对就业专项资金的监管
1、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责成市劳动保障局建立“就业资金各项补贴审核领导小组”,负责对使用就业资金的各项补贴实行集体会审制度。制定、出台了《广元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暂行办法》,对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岗位待遇、监督管理等作了明确规定。督促市劳动保障局出台了《关于规范就业审批相关问题的通知》,对公益性岗位的认定和各项补贴的申报、审批程序作了补充性规定。
2、严格执行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制度。一是保证就业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职介、培训、岗位、社保等补贴,无擅自扩大规定支出范围和提高或减少标准的行为。二是对使用就业专项资金实行集体会审制度,坚持执行就业机构初审、劳动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的资金审批程序。三是组织劳动保障、财政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就业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或专项检查,仅今年就对各县区就业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3次专项检查。
3、加强专项资金现场督查。今年4月,在全市开展了职业培训资金自查工作。认真对2008年度再就业资金、失业保险基金和农民工专项培训等培训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以及职业培训机构、职业培训工作机制、职业培训管理制度、培训资金使用效果等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形成了全市的总结报告,督促指导县区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4月和8月,先后两次组织市劳动保障局和市财政局对四县三区2008年至2009年再就业资金使用和公益性岗位补贴情况进行了现场督查,督促指导县区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确保了再就业资金使用的规范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