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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局创建和谐家庭活动总结报告(2)

2010-04-30 
家庭对于个人道德品质的修养具有重要的基础作用,创建“和谐家庭”更好地验证了这一点。活动中,我们评选出的12个“和谐家庭”典型和“五个好”个人典型,均属于道德建设楷模型。
 (二)以“和谐家庭”创建促进部门中心工作

  我们在积极开展创建“和谐家庭”的同时,将活动的外延扩展到税收工作的全过程,通过活动促进机关中心工作的完成,在机关中形成活动与业务工作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互动局面。一是优化了服务环境。我们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不断强化业务人员的服务意识,努力营造和谐、便民、高效的税收环境。通过举办免费培训班、开辟“税收连着你我他”热线直播栏目、设置政策公告栏和网上宣传栏等形式,寓税收政策宣传于日常征收之中。同时进一步规范税收服务,认真落实“首问首办责任制”、“服务承诺制”、“政务公开制”等10项制度,积极推行“一站式”管理、“一窗式”服务模式。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倡导“阳光税务”,制定出台了《州地税局办税公开事项》和《州地税局机关内部行政管理公开事项》,其中内部公开事项达32项,对外公开事项47项,增强了税收工作的透明度。二是提高了服务水平。从加强文明窗口建设入手,我们在征收大厅将《税务干部十必须、十不准》、《服务承诺条款》、《税务人员廉洁自律若干规定》等内容向纳税户公开,同时严格执行着装挂牌上岗制度和使用文明用语。为方便纳税人,我们专门设立了“便民服务台”,设专职值班人员,及时处理纳税人的各类意见及建议。还通过编印《便民办税手册》、提供《办理税务登记须知》、开辟“绿色通道”等方式,为纳税人带去了“人性化”、“亲情化”服务。三是落实了优惠政策。将我州享受的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及时落实到位,严格实行跟踪问效考核,让纳税人用足、用好相关优惠政策。今年12月中旬已落实下岗再就业、西部大开发、豁免东北老工业基地历史欠税,以及棚户区改造等税收优惠政策24000万元,为增强企业发展后劲,促进全民创业,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这些精神面貌的变化和业务成绩的取得,与创建活动的助推密不可分。实践使我们真正尝到了“围绕中心抓创建,抓好创建促中心”的甜头。

  (三)以“和谐家庭”创建重塑部门形象

  在推进“和谐家庭”创建的同时,我们又在机关中开展了“比学习赛能力、比工作赛贡献、比纪律赛作风”的“三比三赛”活动,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并将其引进“和谐家庭”创建中,引导干部职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把活动的具体要求落实到职工岗位、家庭生活的方方面面。局机关干部金顺吉,七年如一日,坚持每年拿出1000元资助与她素不相识的贫困学生李雪东;职工宿清亮,夫妻爱岗敬业,宁为大家舍小家,创造了连续13年安全行车的好成绩;退休干部康月顺,尽心尽力支持丈夫从军,独自承担起家庭的重担,免除丈夫的后顾之忧,多次被评为文明家庭,她本人也被评为省军区优秀家属。在这些典型的带动下,一些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逐渐发生了转变。特别是一线“窗口”的干部通过开展创建活动,转变了服务态度,提高了服务质量,对待客户更加亲切主动,提供的服务更加周到全面,使企业办税人员感到来州地税办事,有种回家的感觉。在文明新风和“和谐家庭”创建的助推下,全局出现了“三多三少”的新风尚:埋头工作的多了,搬弄是非的少了;热情服务的多了,冷言相待的少了;团结共事的多了,斤斤计较的少了。干部职工以“勤奋进取、谦虚谨慎、团结协作、严以律己”的良好作风,重塑了地税部门的新形象。

  三、立足和谐,围绕发展抓创建,以“和谐家庭”创建促进“和谐机关”建设,和谐地税助推和谐社会

  开展“和谐家庭”创建活动的实践,使我们认识到,家庭的和谐是机关、社会和谐的基础,“和谐家庭”创建对于建设和谐机关、推动中心工作、改善机关作风和构建和谐社会,都具有无可替代的作用。

  (一)“和谐家庭”创建作为机关党建的创新载体,是“和谐机关”建设的切入点

  创建“和谐家庭”是创新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载体。年初,局党委班子在研究机关党建载体创新方面,坚持从干部的工作、思想实际出发,注重强调机关党建在设计活动载体时,必须贴近机关的特点和党员的实际。诸如在研究如何搞好局内“树新风正气,促和谐发展”主题教育时,我们将“和谐家庭”评选内容融入到主题教育内容中,将树正气与促和谐的基点放在家庭的和谐上,使活动的触角由机关延伸到社会、社区、家庭,不仅调动了干部参与的热情,而且达到了“双向”效果。个别干部由开始的不重视、不积极,到认真参加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认识上发生了根本转变。实践证明,机关党建的任何工作,只要能够贴近机关实际,围绕中心去组织、设计,就能够取得应有的效果。由于党建载体适合于机关特点,党员易于接受,组织者的威望也就会越来越高,从而推动和促进了党建工作的发展。

  (二)“和谐家庭”创建营造了良好工作环境,成为促进中心工作的助推器

  “和谐家庭”氛围的形成,不仅使家庭成员工作时心情愉悦、精神饱满,也为干部以积极、乐观、热情、主动的态度对人对事创造了条件。局内07年评选出的“和谐家庭”典型,大都是以家庭和谐推动和谐地税建设的典范。诸如爱岗敬业型的典型——朴勇哲家庭。家庭的和睦成为他工作的动力,从事税收工作10年来,爱岗敬业,勤学苦练,曾多次在全州地税系统业务比赛中获奖,并获得“优秀服务大厅人员”等光荣称号。妻子也在工作中以勤奋向上、严谨细致而著称,多次受到领导和同志们的表扬。再如科学育子型的典型——李靖家庭。夫妻二人将善良、诚实、友善、乐观的意志、品格,渗透在自己日常的言行表现之中,在外用行动感染周围人,在家为孩子行楷模之举,良好的家风使孩子学习成绩直线上升,今年考入吉林大学。通过开展创建“和谐家庭”活动,为建设和谐地税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家庭的和睦融洽,直接的效应就是干部职工“共创和谐”的责任感和凝聚力增强了。随着局内人性化管理的推进,局机关的办公环境、食宿条件不断改善,计算机、饮水机、电风扇等办公用品的普及,使干部切身体会到了“家”的感觉。干部都会更加珍惜单位的荣誉,把单位当作自己的“家”来建设和管理。以往单位的自来水龙头常年漏水现象无人理睬,而今打印一份材料设置双面,不浪费一页纸张,已成为每个人的自觉行为。

  (三)“和谐家庭”创建是加强干部道德修养,改善机关作风的重要举措

  家庭对于个人道德品质的修养具有重要的基础作用,创建“和谐家庭”更好地验证了这一点。活动中,我们评选出的12个“和谐家庭”典型和“五个好”个人典型,均属于道德建设楷模型。他们中有年近六旬的老人,也有豆蔻年华的孩子;有爱岗爱家的好妻子,也有甘于奉献的好丈夫,每个人在生活中塑造的良好道德品质,不仅为家庭树立了表率,更为地税干部扬起了学习的旗帜。道德建设的强化不仅使干部在八小时内安于本职,重要的是在八小时之外体现“慎独”。局机关一名干部原来下班就爱去找朋友喝酒、打麻将,经常是后半夜醉醺醺地回家,遇上心情不好时,还要和妻子大吵大闹发泄一番,夫妻感情亮起了“红灯”。自创建活动以来,在楷模的带动和感召下,他逐渐认识到自己的行为给单位和亲人带来的危害,下决心痛改前非,通过努力营造自己幸福的家庭。如今,他改掉了陋习,不仅在工作中积极向上,而且下班后很少外出喝酒,有时还主动帮助妻子做些家务,陪孩子做做功课,甚至在社区的公益活动和家庭教育讲座中,也会找到他的身影。象这名干部的变化,在局内许多人的身上都能找到其影子。创建“和谐家庭”,不仅有效提高了干部职工的道德修养,增强了组织观念,改进了工作作风,也加深了干部间的沟通和理解,增进了人与人间的尊重和关爱。

  通过努力,全局思想政治建设工作有了较大起色,取得了一些成绩。我局先后被授予“省级文明单位”、州“民族团结模范集体”、州“先进党组织”和“州级文明机关”等荣誉称号。但我们认为,“和谐家庭”创建不能一蹴而就,而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只有坚持常抓不懈、常抓常新,才能赋予“和谐家庭”更深刻的内涵,真正以此推动和谐社会的发展。

  一年来,我们在探索中实践,在实践中积累,在积累中完善,在州直机关党工委和州妇联的指导下,创建“和谐家庭”的活动不断深化,而且日益发挥着推动中心工作的巨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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