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预防农村干部职务犯罪的主要措施
1、加强对农村干部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其依法行政的能力。
农村由于条件所限,党员干部学习机会不多,自觉学习的积极性不高,这样势必造成他们放松世界观的改造,放松对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一旦走上领导岗位,政治上的不成熟,法律意识欠缺就显现出来。为此,检察机关要积极配合组织、宣传、党校等各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采取任前培训、定期轮训、农闲整训等形式,加大对农村干部的培训力度,提高其政治业务素质,增强其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以适应新形势下农村工作的需要。
2、面向农村,开展法制宣传,发挥群众反腐败的积极性。
人民群众对腐败现象深恶痛绝。检察机关要利用检务公开,送法下乡,入户走访等项活动进行多种形式的法律宣传,把法律交给群众,通过宣传,使广大群众认识到职务犯罪的危害,用法律武装群众头脑,提高群众的法律水平,鼓励群众积极举报违法犯罪分子,让广大群众监督农村干部的言行,使之时刻想到法律的威严,不敢擅越雷池。
3、加强农村财务人员管理工作,提高业务素质。
各村要配齐财会人员,杜绝村支书、村主任兼任会计、出纳的现象。要保持财会队伍的稳定和财务工作的连续性,改变“干部换、会计变”的用人现象。财务人员要理直气壮地参与财务管理和决策,发挥好管理监督职责。有关部门要把农村财务人员业务培训纳入工作计划,通过学法规、学业务,提高自身素质,努力培训一支业务精熟,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的农村财会队伍。
4、加强财务管理,完善监督制约机制
各乡镇要发挥对农村财务管理和监督的职责,对农村财务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指导农村财务人员认真履行职责。要按照上级有关财务管理的法规,逐步推行农村会计委派制度。建立和完善财务逐级审批制度、村民理财小组制度、各种费用的标准限额制度、村务公开制度、村财乡管制度、审计监督制度等各项制度,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促进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村干部利用职权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
5、加大打击力度,严惩职务犯罪
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配合纪检、监察部门积极摸查案件线索,对利用职权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大打击力度,严肃查处各种职务犯罪,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视情节给于严肃处理,决不能姑息,发挥法律法规的警戒和威慑作用,为农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