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监督检查,增强抓作风建设的实效性。加强对领导干部作风状况的监督,是促进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重要环节,是提高执行力的重要手段。一是要拓宽监督的范围和途径。整合监督资源,把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等结合起来,积极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网络,逐步形成管用、到位的监督机制。扩大监督的范围和视野,畅通群众信访监督渠道,切实做到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里、活动延伸到哪里,监督就跟踪到哪里,将领导干部的行为置于党纪国法和社会道德的严格约束之下,督促党员干部从人民群众最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抓起,从人民群众反映最不满意的问题改起,从人民群众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做起,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二是把对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监督作为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内容。严格执行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巡视、诫勉和谈话、函询、质询等制度。加强对重点对象特别是党政“一把手”执行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情况的监督,加强对重点岗位特别是管人、管钱、管物、管工程招标等人员的监督,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财务公开;探索适应新形势、新情况的有效监督形式,从源头上预防党员干部腐败案件的产生。三是加大督查工作力度。建立健全干部作风建设工作信息反馈、情况通报和定期报告制度,完善督查措施,确定工作重点,集中开展专项检查,促使党员干部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工作实践,集中民智,珍惜民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自觉把改革力度、发展速度和社会承受程度统一起来。加强巡视督查,促使党员干部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抓落实、见实效上下功夫,深入实际,深入群众,真心实意地听民声、察民情、知民怨、解民忧,着力解决本地、本系统、本部门改革发展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使群众在政治上、经济上得到更多的实惠,共享改革和发展的成果。
(五)建立健全作风建设考核机制,增强抓作风建设的能动性。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党员干部作风考核体系,把践行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的情况作为考核干部的重要内容,把作风建设的成效及党员干部的作风如何的评判权、监督权交给群众。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为作为衡量标准,制定完善党员干部作风评价办法。把组织考察、考核与群众评议结合起来,以组织开展“万人评议机关作风”等活动为载体,把评议范围扩大到基层、延伸到社区,由群众代表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作风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建立科学的竞争激励机制,完善“奖优罚劣,褒勤贬懒”的奖惩考核制度。将效能建设考评办法进一步细化,打破平均制,逐年加大效能奖兑现力度,增强党员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科学性和真实性,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把考核评议结果作为干部年度考核、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从制度层面将党员干部“能者上,平者让,庸者走”予以固化,形成好的用人导向,促进增强党员干部自觉转变作风、努力干事的能动性,从根本上推动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深入开展。同时有针对性地建立一批能够有效规范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方面行为的制度。重点建立完善严禁党员干部私驾公车、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厉整治经济环境、进一步加强效能建设,切实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费管理,严禁党员干部参与打牌带彩等四个方面的行为规范,全面推行部门服务公开承诺制、首办负责制、岗位责任制,形成有利于党员干部作风养成的制度环境。研究制定《当阳市党政机关干部问责办法》,强化责任追究。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严格执行纪律制度的,依纪依法进行处理;对失职渎职、投机钻营、随意决策,搞各种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领导干部,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主管部门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