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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商务局酒管办2009年工作情况总结

2010-01-12 
酒销售问题上,监管难度较大。二是全面推行的《随附单》、“贴标”制度还存在“死角”监管执法力度还有待加强,以及酒管机构体制不顺、经费拮据等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三是少数批发商对市场准入制度认识不够,品牌进入市场的登记不及时,订货发布会

 

  2009年,我办在市委、市政府、市商务局的正确领导下,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广泛宣传,扎实推进酒类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工作中心,以规范酒类管理市场秩序为工作重点,以保证人民群众饮用“放心酒”为工作目标。全体干部职工克服困难、敬业奉献、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在规范酒类市场秩序,打击假冒伪劣酒类,净化酒类市场,维护酒类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以及加强酒类管理队伍自身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确保了我市酒类市场繁荣和酒管工作健康持续发展。现将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2009年工作开展情况

  1、加大对《条例》、《办法》的宣传和学习

  从年初开始,我们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酒类管理宣传教育活动,严厉打击假冒伪劣酒类商品,大力宣传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省酒类管理条例》,采用举办酒类宣传活动周、设置宣传咨询台、制作宣传牌、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进行宣传。活动中,现场讲解酒管法规政策、酒类消费常识和真假酒类商品识别的方法,向全市人民引导宣传健康饮酒知识。通过这些宣传活动,制作“不得向未成年人”警示牌100块,全年共印发宣传资料5000份,制作宣传牌30块,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规范酒类生产、经营行为

  一年来,我们坚持从实际出发,不断开拓创新,严格酒类商品溯源制度,市场准入制度,《随附单》制度和贴标经营、标识随货同行,单货相符,强化三证管理,凡进入我市的酒类品牌必须先到酒管办审查,经许可方能上市,做到“四个”坚持,坚持不定期的检查,坚持退市制度,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制度,做到事前审查,事后监管,防止合法经营单位从事违法违规活动,杜绝无证经营,按照《酒类批发经营管理规范》和省商务主管部门的要求对全市范围内换发酒类生产、批发许可证。对符合条件的批发企业,经审查认可。对不符合条件的进行限期整改,通过整改仍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取消其经营资格,并对酒类零售实行备案。同时对新办证的企业进行严格审核,共换发批发许可证37家(洋酒2家),办理零售备案登记62家,全市共查处无证经营户89起。通过严格实行“三证”管理,规范全市酒类经营行为。

  3、进一步加大打假力度,确保全市人民喝上“放心酒”

  今年我们抓住在加强日常监管工作的同时,突出抓好“五.一节”“国庆节”“中秋节”等重大节日市场的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假冒伪劣酒类商品进行稽查。采用专项检查、联合检查、突击检查等多种方法,加大市场稽查力度。做到随时都有专人接受举报,接到举报就快速到场处理,截止目前,全市共出动检查人员1200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00余车次,深入到全市批发、零售、超市、酒店、歌厅、乡镇等酒类销售主渠道进行重点检查,及时查处了经销伪劣酒类商品的经营户的不法行为,共查出假冒伪劣酒类商品1400余瓶,涉及40多个品牌,涉案金额达15万余元,并与酒类厂方代表对这些假冒酒进行了公开销毁处理。专项检查整治取得了明显的效果,通过检查整治有力打击了我市销售假冒伪劣酒品的不法行为,维护了全市酒类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了全市酒类流通市场,确保了我市酒类流通市场健康有序运行。

  [NextPage]4、做好酒类生产、经营企业和酒类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今年全市共举办了酒类经营者学习班4期,参训人员达400余人次,印制学习资料1000余份。学习班主要组织经营企业学习《条例》、《办法》、酒类经营批发零售规范。重点给经营企业讲解经营规则,通过培训,使经营者增长了对酒类法规的认识,懂得了酒类经营规则,提高了酒类经营企业经营的自觉性。通过培训确保了酒类经营者、营销者队伍制度化、规范化。

  5、组建了市酒业协会和松柏分会

  酒业协会在局领导的精心指导下,工作于2008年11月开始筹备,2009年5月22日正式成立。协会的成立标志着我市酒类工作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协会发挥行业指导、服务、自律、协调和监督作用,组织全市酒类产销企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弘扬诚信为本,加强酒类行业自律管理,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发挥企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团结市内外酒类企业和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在市酒业协会的基础上松柏分会于9月份正式成立,分会的成立标志者酒协更上一个台阶,目前全市共发展酒业协会会员单位82家,获得**放心酒示范工程店称号的商户4家。为促进我市酒类行业规范有序地健康发展作出贡献。

  6、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管理水平

  酒类监管是一项政策性强、难度大,服务要求高的工作,它要求酒管工作者须具备强事业性、高业务素质,能吃苦耐劳的精神和较高的管理水平。为提高酒类监管工作人员行政执法能力,我们注重从自身抓起,一是严格执法程序制度,做到了管理上有章可行,工作上井然有序;二是加强了业务学习,有效提高了酒管队伍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全年共派出5人次到各地酒厂和酒类管理部门去借鉴学习;三是严格执法行为,要求工作人员具备过硬的工作作风。在平时的工作中严禁态度冷漠生硬、办事拖拉推诿、办人情案、执人情法。全年查处的所有违法案件中没有一起被提拆讼,真正做到了按法规办法,酒管队伍的形象得到了大大提高。

  二、存在的问题

  我市酒管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本地土酒加工厂的监管难度较大,虽然我们按照《**省酒类管理条例》和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对本地土酒加工厂进行监管,要求他们固定地点销售散装酒, 少数经营户对酒管法规认识还不够到位,尤其在散装酒和自制酒销售问题上,监管难度较大。二是全面推行的《随附单》、“贴标”制度还存在“死角”监管执法力度还有待加强,以及酒管机构体制不顺、经费拮据等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三是少数批发商对市场准入制度认识不够,品牌进入市场的登记不及时,订货发布会不备案,要彻底纠正批发企业的不规范行为。

  三、酒管工作2010年设想

  1、加强宣传《**省酒类管理条例》和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力度。

  2、加大《酒类流通随附单》的稽查力度,确保溯源制度的尽快全面落实。

  3、进一步规范酒类流通市场秩序,营造放心酒工程,倡导诚信经营,重点打击制售假冒酒的违法行为,优化安全消费环境。

  今后,我市酒管工作将继续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条例》和《**省酒类管理办法》,依靠上级部门的精心指导,随着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日益深入,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务实的作风,为保障全市酒类安全再立新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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