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社保覆盖面,提高社保统筹层次
行动计划表示,将完善和落实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和社会救助制度,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抓紧起草制定与社会保障有关的法律法规的配套规定,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促进社会保险基金法规政策的贯彻落实,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完整。
扩大各类社会保险覆盖面。到2010年,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超过2.23亿,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超过4亿,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超过1.2亿,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超过1.4亿,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超过1亿。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的人数逐年增长。
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基本实现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推进医疗、失业和工伤保险市(地)级统筹,完善工伤保险储备金制度。
逐步在全国统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行动计划指出,为了保障公民的健康权利,从2009年开始,逐步在全国统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定期为65岁以上老年人做健康检查,为3岁以下婴幼儿做生长发育检查,为孕产妇做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为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疾病、艾滋病、结核病等人群提供防治指导服务。
从2009年起,中国在3年内重点支持约2000所县级医院(含中医院)建设,使每个县至少有1所县级医院基本达到标准化水平;新建、改造3700所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1.1万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全面完成中央规划支持的2.9万所乡镇卫生院建设任务,改建扩建5000所中心乡镇卫生院,每个县1~3所。
行动计划指出,初步建立覆盖全国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框架,使中国进入实施全民基本卫生保健国家行列。
健全民主制度,拓宽民主渠道
2009年~2010年,国家将继续加强民主法治建设,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强化行政执法和司法中的人权保障,提高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的保障水平。
完善预防和救济措施,在执法、司法的各个环节,依法保障人身权利。
完善监管立法,采取有效措施,保障被羁押者的权利与人道待遇。依法保障诉讼当事人特别是受刑事指控者获得公正审判的权利。
全面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切实保障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
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
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保障公民的参与权。采取有力措施,发展新闻、出版事业,畅通各种渠道,保障公民的表达权利。
健全法律法规,探索科学有效的形式,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保障人民的民主监督权利。
行动计划还指出,将加强人民群众对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监督,保障公民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的权利,发挥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和新闻媒体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