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讲的本质(2)
演讲是人类的一种社会实践活动。具有综合性、直观性、现实性和艺术性,是它的主要特征。作为整个的演讲活动,索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 演讲者 ( 主体 ) ,听众 ( 客体 ) ,沟通主客体的信息,及主、客体同处一起的时境 ( 时间环境 ) 。这四者缺一不可,也就是说,离开任何一个条件,都构不成演讲活动。
二、态势语言 ( 演 ) ,就是演讲者的姿态、动作、手势、表情等,它是流动着行体动作,辅助有声语言运载着思想和感情,诉诸听众的视觉器官,产生效应。
由于它是流动的,因此,它存在于一瞬间,转眼即逝,这就要求它准确、鲜明、自然、协调和优美,要有表现力和说服力。这样,才能在具备 “ 能感受形式美的眼 ” 的听众心理引起美感,并得到启示。它具有空间艺术的某些特点,是听众视觉接受对象和欣赏对象。然而,态势语言虽然加强着有声语言的感染力和表现力,弥补着有声语言的不足,但如果它离开了有声语言,它就没有直接地、独立地表达思想情感意义了。
这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有声语言也好,态势语言也好,它们既不同于其它现实中的有声语言和态势语言,因为它们都带有一定的艺术性;也不同于舞台艺术中的有声语言和态势语文,因为它们不是纯艺术。
三、主体形象。
演讲者是以其自身出现在听众面前进行演讲的。这样,它就必然以整体形象,包括体形、容貌、衣冠、发型、举止神态等直接诉诸听众的视觉器官。而整个主体形象的美与丑、好与差,在一般情况下,不仅直接影响着演讲者思想感情的传达,而且也直接影响着听众的心理情绪和灵感享受。这就要求演讲者在自然美的基础上,要有一定的装饰美。而这装饰美,是以演讲本人为依托的现实的装饰美,这决不同于舞台艺术的性格化和艺术化的装饰美。而这就要求在符合演讲思想情感的前提下,注意装饰的朴素、自然、轻便、得体,注意举止、神态、风度的潇洒、大方、优雅,只有这样,才有利于思想感情的传达,有利于取得演讲的良好效果。
演讲就是靠着这些物质手段,组成了一个综合的、统一的完整的传达系统,达到演讲的目的。在这综合的传达系统中,缺少任何一个因素也构不成演讲活动。如果只有 “ 讲 ” 而没有 “ 演 ”( 包括主体形象 ) ,只作用于听众的听觉器官而不作用于听众的视觉器官,就会缺少感人、动人的主体形象及表演活动 —— 即缺少实体感。那就如同坐在收音机旁听广播一样。如果只有 “ 演 ” 而没有 “ 讲 ” ,只作用于听众的视觉器官,而有作用于听众的听觉器官,就犹如在聋哑学校看着聋哑的手势一样,总是令人难以理解。所以, “ 讲 ” 与 “ 演 ” 这两个演讲的要素是缺一不可的,只有和谐的、有机的统一在一起,才能构成完整的演讲传达手段,并圆满地完成演讲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