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预览: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条例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条例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 1995年2月5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北京市人才市场管理若干规定》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