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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编人事制度汇编 一(3)

2007-02-01 

内容预览:

第四条 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应对员工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作好档案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为员工个人资料保密。第五条 员工人事档案中有下列事项变更,当事人须七天通知行政人资部:1) 地址和电话;2)婚姻状况;3)诞生子女;4)出现事故或紧急情况时的联系人;5)培训结业或进修毕业。第六条 员工人事档案应有内容:一、 招聘资料1、 求职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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