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因 不能在本厂服务,申请辞 ,恳请赐准。
谨呈 工友离工应分别经副厂长核准,职员离职应经厂长核准,如另需觅人迁补工作,
请随附任用申请单。
申请人 (签章)
年 月 日
各级主管签注:
副厂长
人事科应查核上项批示,有无不合本厂规定之处,如有,应向副厂长、厂长提出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