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表明,在暴力中长大的男孩,成年后虐待女性的可能性比其他人要大,也更容易犯罪。年龄较大的子女则以流浪的方式逃避家庭暴力。
11月25日是“国际消除对妇女的暴力日”。
联合国在《清除对妇女暴力宣言》中指出,家庭暴力是“在家庭内发生的身心方面和性方面的暴力行为,包括殴打、家庭中对女童的性虐待、强奸配偶和其他有害于妇女的传统习俗、非配偶的暴力行为和与剥削有关的暴力行为”
我国《婚姻法》规定:家庭暴力是“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家庭成员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前不久,中国法学会研究人员提交了一部《家庭暴力防治法》建议稿,内容包括家庭暴力的定义、社会救助、行政措施、司法救济、法律责任等方面。参与起草的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陈明侠说,提出此草案旨在“推动相关立法”。
依据相关法规:监护人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监护人对未成的人有抚养教育的义务,使其安全、健康地成长,并在德、质、体方面全面发展。家庭暴力可能会给孩子的一生及他们的成长蒙上阴影,父母们应尽量避免家庭暴力,尊重孩子的各项权利,给孩子营造一个健康快乐的成长氛围。
拒绝家庭暴力 健康快乐成长[全文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