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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在大学开展性心理教育 这在中国远远不够
其实,任何事物都没有什么理想不理想的。就教育部的上述规定,个人认为:目前大学里心理学专业人员总体上看,并不具备开展性心理的教学能力,因为他们的知识结构中,没有研修过性学。所以,我上述的关于“理想的”性教育环境的先决条件可以作为教育部推行其行政规定时作为执行的参考,只有上述的先决条件满足了,教育部的这项新的政策才能有成效的得以落实。
孰不知:《人口和计生法》的法条中提及的“学校”并没特指大学,那么就是泛指一切类型的学校。如果仅仅是在大学推行有性心理和恋爱心理内容的《心理健康》课程,那么其他类型的学校呢?中专学校、职业技术学校、中小学校的课程设置中要不要类似或相同的教育内容?这些在教育部的行政规定中都没能体现。这是一大遗憾啊!
其实,性心理也好,恋爱心理也罢,都是从出生之日起就开始发展了,大学生已经是成年人了,在现有的教育体系里,他们从小就未有接触过任何涉性的教育内容,所以才将许许多多的性问题从中小学带到了大学阶段。
不如放手一搏 从小学就开设性心理课程
基于上述的分析,个人认为,教育部还需要完善上述的行政规定条款:与其将性心理和恋爱心理在大学开始推行,不如从小学就开始迈步;与其仅仅讲授性心理和恋爱心理的内容,不如直接开设性教育必修课。因为,性的问题(生理的、心理的、涉性的人际交往的问题)是从0-100岁都存在的问题,因为,性的心理发展是从0-100岁都在发展的问题;与其犹抱琵琶半遮面,不如改革来得彻底一些!到了该放手一搏的时候了!
因为,系统、规范和科学的性知识不在学校全面推行,那些鱼龙混杂的、迷信的、有害的性的信息已经和必定充斥着社会环境。试图堵住这些负面的性的信息,那是白日做梦呢!现代意义的性教育可以有效地和这些负面的性的信息争夺我们的下一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