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出版社:重庆出版社 ·页码:287 页 ·出版日期:1992年01月 ·ISBN:7536616880 ·条形码:9787536616882 ·版本:第1版 ·装帧:平装 ·开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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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神话的思维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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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神话的思维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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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出版社:重庆出版社
·页码:287 页
·出版日期:1992年01月
·ISBN:7536616880
·条形码:9787536616882
·版本:第1版
·装帧:平装
·开本:32
·正文语种:中文
内容简介 多年以来,我们师生二人常在一起研讨学术问题。其中,思维理论是我们共同感兴趣的话题之一。只是我偏重于探讨思维学自身的深层理论,启耀则偏爱于探讨思维学与神话学的关系。他的研究专著《中国神话的思维结构》写完后,邀我作序,欣然从之。
对文化现象作思维学的研究,是学术视野有所拓展并向纵深探测的一种需求,在文化人类学和思维学上都是有意义的课题。这一论域所涉对象因深潜于人类之“心”中,故难度较大,不易进入。但它又是一个广阔而丰富的世界,其间幽微奥妙,不可胜数。对神话作思维学的切入,是一种审视的新角度,可以小观大,洞察人类思维发展初期“浑沌初开”的某些情景。对人类思维源起的宏观把握,也是一种考察方位,可以总览人类思维发生发展的历史轨迹和思维分化演变的综合图景。我想借此序文,为人类思维的构成及其分类的“综合图景”以及演化的“历史轨迹”勾上几笔,勾划出一个共时性划分与历时性嬗变的轮廓。这样做,或许能为对思维学有兴趣的读者,提出一套可供参考的思维分类的基本原则、主要标准以及进行划分的操作程序。同时也是为读者阅读本书,设计一幅有关前综合思维的整体结构如何裂化变异和分枝繁衍的线路图。
作者简介 邓启耀,民俗学和人类学教授。 主要著作有:《巫蛊考察——中国巫蛊的文化心态》、《宗教美术意象》、《视觉人类学史》、《民族服饰:一种文化符号》及系列配套著作《中甲云南少数民族服饰艺术》、《中国西部少数民族服饰》、《衣装上的秘境》等;另有田野考察著作《文化人类学笔记——访灵札记》、《灵性高原——茶马古道寻访》、《鼓灵》.、《古道遗城》、《泸沽湖叙事》及影视人类学作品若干;主编《视觉表达》、“民族文化文库”、《山茶·人文地理》杂志等。 现执教于中山大学,兼人类学系副主任,传播与设计学院副院长,中国探险协会人文及历史地理专业委员会主任,中国民俗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民俗摄影协会副会长等。
媒体推荐 序言 思维的分类和思维的演化
多年以来,我们师生二人常在一起研讨学术问题。其中,思维理论是我们共同感兴趣的话题之一。只是我偏重于探讨思维学自身的深层理论,启耀则偏爱于探讨思维学与神话学的关系。他的研究专著《中国神话的思维结构》写完后,邀我作序,欣然从之。
对文化现象作思维学的研究,是学术视野有所拓展并向纵深探测的一种需求,在文化人类学和思维学上都是有意义的课题。这一论域所涉对象因深潜于人类之“心”中,故难度较大,不易进入。但它又是一个广阔而丰富的世界,其间幽微奧妙,不可胜数。对神话作思维学的切入,是一种审视的新角度,可以小观大,洞察人类思维发展初期“浑沌初开”的某些情景。对人类思维源起的宏观把握,也是一种考察方位,可以总览人类思维发生发展的历史轨迹和思维分化演变的综合图景。我想借此序文,为人类思维的构成及其分类的“综合图景”以及演化的“历史轨迹”勾上几笔,勾划出一个共时性划分与历时性嬗变的轮廓.这样做,或许能为对思维学有兴趣的读者。提出一套可供参考的思维分类的基本原则、主要标准以及进行划分的操作程序。同时也是为读者阅读本书,设计一幅有关前综合思维的整体结构如何裂化变异和分枝繁衍的线路图。
思维如何分类?思维应当划分为哪些最基本的类型?要想回答这个问题,必须首先解决思维理论中的另一个问题:何者为思维?
给人类的思维活动下一个比较准确的定义,至少要对思维活动的基本特征或主要功能提出一个比较合理的界说。我曾经在《思维与秩序》一文中把思维与秩序联系起来,从思维活动与思维者的规律,秩序之间的关系出发,为人类的思维活动及其主要功能规定了一组相互关联的界说。(1)思维是符号化的意识活动,即主要依靠制作和使用各种有序的符号媒体去表述与传达各种意义的意识活动。(2)思维是描述和解释各种秩序的意识活动,即运用符号媒体,通过描述各种不可观察感知的规律和秩序去解释可观察感知的秩序的意识活动。思维可选择多种方式去描述和解释宇宙人生的各种规律和秩序,即可虛构亦可发现不可观察感知的秩序,然后用上述秩序去解释可观察感知的秩序。(3)思维是解惑释疑和解答问题的意识活动,即运用符号媒体,并通过描述和解释各种秩序去解惑释疑或解答疑难问题的意识活动。(4)思维是程序化的意识活动,即运用符号媒体、依据一定的思维程序并通过描述和解释各种秩序去解惑释疑或解答问题的意识活动。关于思维的四个界说可一言以蔽之,曰:思维是一种有秩序的意识活动。不论是原始人的还是现代人的思维活动,也不论是科学家、数学家的还是宗教家、艺术家
的思维活动,莫不如此。即使是“浑沌”进入思维活动,也将同“有序”结成伙伴,携手而并进。笔者曾这样设想,上列界说能够涵盖各种各样的思维模式,也能据此以区别思维活动和各种非思维的意识活动,同时又为思维活动的分类提供一个广泛而合理的基础。
这篇序言的任务是,从关于思维活动的一组界说出发,确定可靠的分类的根据,为形形色色的思维模式分一分类,建立一个比较合理的分类系统。要想完成这一任务,起码应当满足下列四项要求:(1)划分的标准要统一。必须根据同一的或一组相互契合的划分标准,对形态和特性各异的思维活动进行统一的分类。(2)划分的视野要宽广。划分标准必须适用于一切思维活动,凡符合前文提出的四个界说的思维活动均在适用范围之内。尤其要适用于经常被思维学和心理学忽视的原始人和儿童的思维活动,宗教家和艺术家的思维活动,东方传统或中国传统的思维模式。(3)划分的界限要分明。根据同一组标准建立起来的思维分类系统,应当让各种类型的思维活动各得其所,不同的思维类型之间有清晰可辨的界限。(4)划分应兼顾共时和历时两个方面。思维分类系统应重点考虑各种思维模式之间的共时性的差异和共时性的分界线,也应适当兼顾人类全部思维活动演进和分化的历时性过程。
不妨以上述四项要求作为标尺,去衡量一下国内外比较时兴的几种思维分类系统。将思维活动划分为逻辑思维和形象思维两大类别,这是一种在国内长期流行的分类系统。前几年学术界又在两大类之外增加第三种思维模式,名之曰灵感思维或顿悟思维。此种二分法或三分法的思维分类系统虽然简明扼要,但也引出不少令人困惑不解的问题。第一,“二分法”既以思维形式有无形象性作为分类标准,又以思维程序有无逻辑性作为分类标准,不符合根据同一标准或统一标准进行分类的原则。第二,“二分法”中形象思维的“形象”,是专指艺术形象抑或泛指知觉映象(物象)和想象联想的表象(心象)?如果是泛指后者,那么原始人、儿童的思维活动以及多数成年人在日常生活中的思维活动都是有形象的。逻辑思维的“逻辑”,是专指形式逻辑及其规则抑或泛指思维的各种程序?如果是泛指后者,那么一切类型的思维活动都是有序的。因此“二分法”的分类标准是不准确的。第三,不仅作家、艺术家的思维可能出现灵感或顿悟,科学家、数学家和哲学家的思维也可能出现灵感或顿悟,其实一切类型的思维活动均能进发出灵感顿悟的火花,因此,“二分法”中的灵感思维和顿悟思维不能同其他思维模式平起平坐。第四,原始人和儿童的思维,神话巫术中的思维,宗教信仰中的思维,既不是专门创造艺术形象的思维活动,更不是遵守形式逻辑规则的思维活动,但又不能简单地划归灵感顿悟思维,于是,它们便被“三分法”的分类系统排除在外。凡斯种种,都足以证明应当在“二分法”或“三分法”之外另起炉灶,深入探讨人类思维活动的分类问题。这项工作既为综合研究思维学本身的理论问题,也为分别研究原始民族的思维和儿童的思维,作家艺术家的思维、科学家和哲学家的思维以及运算者和数学家的思维,提供一个比较合理和比较完整的思维分类系统。
西方的心理学、认知心理学或思维心理学,似乎从两条分道扬镳的路径去划分思维的类别,形成两套各有千秋的分类系统。这两套分类系统可分别称为共时性分类系统与历时性分类系统。前者不考虑人类思维的进化轨迹,只研究现代人的不同思维模式在形态上或性质上的差异,后者侧重考察儿童思维活动的发展历程,从中划分出几个发展阶段或几种递进的思维类型,而不过问成人中并存的各种思维模式。共时性分类系统习惯于根据不同标准,从不同角度将思维活动区分为几组两相对应的思维类型。比如,区分为有象思维和无象思维,有声(外部语言)思维和无声(内心语言)思维,适应性思维和创造性思维,再生性思维和创见性思维(创见性解决问题的思维)。这些一分为二的分类模型虽然简便易行,然而失之于各吹各打,没有同一的或统一的划分标准,同时也失之于不能涵盖从古至今人类的全部思维活动,未能建立一以贯之的思维分类系统。
历时性分类系统以皮阿杰在《发生认识论》中提出的理论模型为主要代表。他将儿童的认识活动和思维活动的发生发展过程划分为三个阶段,即感觉活动阶段、具体运算阶段和形式运算阶段。皮阿杰之外,布鲁纳和黑兹。沃纳等人也提供了几个大同小异的历时性分类模型。布鲁纳将儿童认知和思维的活动方式区分为:动作表达方式、肖像(或形象)表达方式和符号表达方式三个连续更替的层面。黑兹。沃纳则用感觉运动阶段、知觉想象阶段和抽象符号阶段去分解思维的演化历程。上述历时性分类模型均不乏深刻而合理的见解,不过这些理论模型考察的对象仅限于现代儿童的认识活动和思维活动的微观发展脉络。它们本来就不打算从历时性的方
位去概括全人类的思维活动从始初的思维原型演变分化为现代人的各种思维模式的宏观发展脉络,也不打算从共时性的方位去建立一套划分各种特性迥异的思维模式的宏观分类系统。所以,这些分类模型不可能涵盖人类思维活动古住今来的源流节变,也不可能涵盖当今人类从哲学和科学研究到文艺创作和文艺欣赏,从西方的思辩和分析到东方的体察和领悟,……诸如此类的思维类型或思维模式。基于上述理由,这些思维分类系统对鉴别个体的和微观的思维发生发展的历程和各个发展阶段的思维模式是颇有见地的,然而在宏观上和整体上却无法满足前文提出的四项要求。
……
目录 序 言——思维的分类和思维的演化
绪 论 浑沌之凿?——神话的阐释与悖论
一 “浑沌”与蒙昧世纪的“禁果”
二 神话的“雅驯”与阐释的陷阱
三 浑沌之凿?——悖论与可能
第一章 中国神话与民族思维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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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书摘
二、神话的非认识功能
神话的非认识功能,主要体现为特定文化的价值功能。反映在思维结构上,神话的思维结构中思维主体与思维对象的“浑沌”状态,促成了所谓“万物有灵”的信仰,强化了类似巫术和宗教的价值功能;神话以神意和天人形式给出的集体意识和因袭模式,影响着氏族集体的思想和行为,形成一定的文化心理和行为规范,体现出类似伦理、教育、法律的价值功能;而神话自身又是以类化意象为基础的思维形式,以直觉感悟为过程的思维程序,以形象化语言为媒介的思维符号。这一切,又都蕴含着某些类似审美的价值潜能。
1.神话的巫术、宗教功能
在神话的思维结构中,由于思维的主体与对象尚未完全分化,因而,在神话的思维中,一切事物都有生命,有人性或灵性,有意志和感情,有智慧和技能。也就是说,在神话的思维中,万物是“有灵”的。神话时代的神话是神一人,天一人或人一祖进行“文化”认同和心理认同的精神旗帜,按神话所述进行的仪典节祭是人一神对话的媒介。因此,神话在原始民族那儿,不是闲来无事的瞎扯,而是有着巫术的和宗教的实用功能,并以达到幻想的功利目的为其基本要求的。
神话的巫术、宗教功能,早已为中外学者注意。人们看到,神话在许多自然民族那儿,并不是描述性或表现性的“艺术”作品,而是具有巫术魔法功能的进行幻想功利活动的实用工具。神话在原始的社会中具有崇高的地位。神话常常是原始宗教主要的口传经典。佤族称神话为“最长的咒语”,阿昌族称神话为“活袍(巫师)的诵词”,在用古老的象形文字(图画文字)东巴文记录的东巴教经典中,我们称之为“神话”的内容也占了相当比重。在他们心目中,神话与宗教本来就不是界线分明的。如果我们只按照自己的思维习惯或若干取于异文化的规则去套神话,就会陷入一种毫无必要的、在自我矛盾中不断自我争论的恶循环中,去扯什么神话与宗教的关系。这些概念,原是后人所定,而事实上所谓“神话”,所谓“宗教”等等,不过是民间信仰和社会文化中同一事实的不同侧面甚或同一事实同一侧面的不同说法,它们的文化内涵和思维基础都是共同的,不能简单化地用“消极积极”、“美与不美”等办法进行切割。神话和宗教(如果我们将就这种区分的话),正如神话和科学、哲学、伦理、艺术等等一样,作为一个有机的,与一定文化生态有协调关系的“浑沌”体,无法作绝然的分离切割。
由于在神话的思维中,思维主体和对象的不分化性,使神话具有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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