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巧为与见义勇为
前几天,在一张《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的宣传画上,我看到这样一句话:“校外遇危险,千万莫慌张,见义巧为莫逞强。”“见义巧为”与“见义勇为”虽只有一字之差,但这一字之差体现了社会、成人对少年儿童真正的关爱,真正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教育。
少年儿童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本身就是受保护的对象,所以,在危险来临的时候,不应该提倡让他们挺身而出,见义勇为。曾记得看过的两则新闻报道:某地一小学四年级学生樊大伟因勇救落水儿童光荣献身;某地一14岁的女孩婷婷为救落水的弟弟,不幸与10岁的弟弟一同溺水身亡。读来真是令人痛心和惋惜!
未成年人的这种见义勇为精神,值得赞扬,不宜提倡,不能推广,应提倡见义“巧为”。回看这两件事例,假如是见义“巧为”的话,面对突然变故,他们可以高声呼喊救人;还可以折附近树枝伸入水中救援;还可以和同伴手挽手或拽住河边小树、结实的水草等伸手拽人……如果采取一些首先能保护自己同时又能巧救他人的措施,就可能出现两全其美的结局。
其实,在我们身边,见义巧为的事情的案例也是屡见不鲜。一位60多岁的武汉老婆婆,发现一男子入室盗窃,老婆婆跟在他的后面,直到他进了一栋居民楼后才打110,警察将罪犯逮个正着。这位老婆婆可以说是见义巧为的典范。当时老婆婆面临的情况可谓万分危急,自己年老体弱,若与穷凶极恶的歹徒力战,不仅难以制服歹徒,反可能受到巨大伤害,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而老婆婆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选择跟踪报警,既有效打击了歹徒的嚣张气焰,又将可能面临的损失和伤害降低到最低程度,可谓是最佳选择。
世界五光十色,每个人遇到的突发情形也各有不同,若能在自身不受到伤害的前提下将歹徒擒获或搭救遇难人员,理应是最为理想的一种结果。特别是是妇女老人儿童等体弱者遇到不法分子冲上去很可能遭遇不测,而若是采取巧妙的“迂回周旋”战术,如短信报警、择机呼救搬救兵等等可能就能收到好效果,这样的见义智为、见义巧为可谓是最理想的境界。
又到了暑假,少年儿童遇到各类危险事件的几率会比以往要高一些。在此,我郑重提醒各位中小学生面对危险,一定要沉着冷静,要见义“巧为”、“智为”,避免无谓的伤害和牺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