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者成了“罪犯”
濮阳市中原油田一小四、五班 程丹
警笛长鸣,一辆警车驶进了梅张营,带走了曾是一场盗窃案受害者的大伯。这下,可把梅张营的村民弄糊涂了,到底是怎么回事呢?事情还要从那次不堪回首的往事说起。
我的大伯是个老实巴脚的农民,从小没受过多少教育。这两年,为了发家致富,带着几个村民办起了养鸡场,生意十分红火,一家人过得有滋有味。
可天有不测风云,连着好几天,鸡场的鸡接连被偷。大伯看着一只只鸡不翼而飞,整日愁眉苦脸,唉声叹气。一天,大伯狠了心,决定教训教训小偷,当天晚上,大伯一伙人手持棍棒悄悄在鸡场周围埋伏起来。
夜深了,月牙高挂天空,寒气逼人,这时,一个黑影窜进了大伯的视线:只见那人蹑手蹑脚溜近鸡舍,紧接着就听见几声鸡叫,那小偷把鸡装进麻袋,正准备潜逃,却被大伯等人拦了个正着。小偷吓得浑身发抖,丢下麻袋转身拔腿就跑,又让大伯一把抓住,手一扬:“好你小子,可逮着你了,给我打!”几个人蜂拥而上,一顿拳打脚踢,直打得小偷哭爹喊娘,跪地求饶,但无济于事。一阵毒打后,小偷鼻孔淌出汩汩鲜血,瘫在地上。几个人见势不妙,赶快一哄而散。那人后来被巡夜民警发现,已是面色苍白,昏迷不醒,早已奄奄一息了,经过紧急抢救,好不容易保住了一条命,但下肢瘫痪,成了个残废......
法律是严肃无情的的。“咔嚓”一声,大伯被铁拷铐上了双手,迈着沉重的步子走进了那黑色的牢房,面对他的将是漫长的等待。
大伯本来是个受害者,可现在却成了犯罪嫌疑人,如果他和我们知法懂法,完全可以报告司法机关,用法律武器惩治小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不是莽撞行事,以违法犯罪对违法犯罪的方式来解决问题,从而不会酿成如此恶果,可见法制观念在人们的生活、生产中占有多么重要的位置呀!不懂法,受害者成了“罪犯” !这血的事实告诉我们:只有知法守法,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只有知法守法,就不会在无知之中侵犯他人的正当权益,去走上犯罪的道路。
警钟长鸣,我们都是共和国的小公民,要时刻记住:法就在我们身边,法就在我们心中!
( 指导老师:野猪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