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懂法让我成乡亲心目中的“英雄”,本文作者为佚名,是一篇高中作文,全文共计1000字,作文仅供学习交流,严禁抄袭。
懂法让我成乡亲心目中的“英雄”
我天生文弱,但就是我这样的一个文弱之人,却靠法律书籍让乡邻们感觉到了我的存在,我的高大。
小时候,我特爱看侦破电影和侦破小说,对一般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稍大一点后,就喜欢对左邻右舍的一些事情,例如吵架斗嘴等小事进行推理和评判,“摆平”了很多小事。也就是为了能“摆平”这些小事,我不得不找了一些法律书来读。2000年,我大学没考上,家里也无法再出昂贵的学费让我去读普通大专,我就踏上了去县城打工的路。在一次回家的路上,我深深体会到了运用法律的力量。
那是一个周末,我带着妻子和孩子从山村的父母家返回县城,乘坐上一个矮司机开的面包车。刚到下一个站时,司机因和另一辆面包车争抢乘客发生纠纷。矮司机跳下车,和高个子司机互相指着鼻子骂。矮司机突然从驾驶座下抽出根长长的铁棒,高个子司机则从车上摸出大扳手,眼看对骂就要升级为一场“武斗”。
我急忙跳下车,快步走到两人中间,一手抓住矮司机的手臂,另一手把舞着扳手的高个子司机往后推了一把。起初二人见我身体瘦弱,还有些不服,但看到我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一身正气,都收敛了怒气,争相向我控诉、指责起对方来。
我没有急于评判两人的是非,而是先让他俩将一肚子的怒气释放得差不多了,才给他俩讲了个真实的故事:附近某村的两个邻居,因为门前排水沟的流向问题相互殴斗,两个户主相互把对方打成轻伤,结果都被拘留不说,还损失了几千元的医药费……
这个例子让俩司机都有些动容:“这么说,即便有理也动不得手?”“对!这样很容易伤害对方,触犯刑法,叫故意伤害罪。”一堂“法制课”上完了,两位司机手中的铁家伙都松了下来。
这件事情传开后,村民们一有权益方面的事就捎信给我,让我给他们拿主意。为了能给他们拿个好主意,于是新华书店成了我常去的地方。现在,我家的法律书籍有了一百多本。村民们无论大事小事,总要来问一问。他们一来,我总是引经据典地从法律的角度讲给他们听,让村民们学到了法律知识,也化解了很多矛盾。
2007年,我打工有了点积蓄,家里的条件也好转了,就回到了家,村民们找我更方便了,看我的法律书的人也更多了。后来,我又投资了两千多块钱,购买了几百本农业科技、文学艺术等书籍。为此,县委宣传部等部门联合给我家授了“县级基层宣传文化中心户”的牌子。
懂法让我成乡亲心目中的“英雄” 佚名 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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