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她和他都是十八岁,都是花一样的年龄,都是人生中最美丽的光景,他们刚刚考上大学,他是从偏远农村考出来的孩子,她也是。
他们刚来到北京,这个无比繁华的大都市的时候,满眼都是惊奇,甚至看到摩天大楼都会晕高,听到城市里的同学都流利地说着英语,他们会感到很自卑,听到同学说“热狗”,他们还真的以为是一只狗。当他们被人嘲笑是乡下人时,他们相互安慰,惺惺相惜。
许久,两颗心就近了。他们也和所有的小恋人一样,一起打饭,一起去逛公园,只是都花钱不多。大多时候,她和他要泡在图书馆里,写写小纸条。人虽然贫穷,爱情世界里的光芒是一样的,他和她,就那样轰轰烈烈地爱了。
因为都穷,所以和别的恋人比起来,少了花前月下。他极少给她买东西,有一次她看上了一副红手套,十块钱,他摸了摸兜里,只有七块,于是只好尴尬的笑笑。后来,她买毛线织了两副,都是红手套,一人一副,她说,才用了五块钱的线,值吧?他把她搂在怀里,发誓要对她好一辈子。
大三时,他们出去打了一些工,情况好了一些,由于可以教几个小孩子数学和物理,他有了一些钱。这次,他用自己两个月的薪水为她买了一条项链。因为有一次逛商店的时,她盯了那条项链好久,试了又试,当时他就说,我有钱了会买给你。那是条银质的链子,非常精美的做工,戴在她的颈上,熠熠生辉。她不是一个特别好看的女孩子,可戴上那条项链之后显的非常的美。
不久正好是她的生日,作为生日礼物他将那条项链送给了她,而她说,我也有一件礼物送给你。那天,在一个简陋的小旅馆里,她将自己送给了他,她和他,那样的缠绵那样的动情。他无比激动地说,我会一辈子都对你好的,一辈子我们都不分离。她幸福地把自己的身体蜷进他的怀里,泪流满面。她相信这个男人会对她好的。
两个月之后,她开始呕吐,身体出现了强烈的反应,她怀孕了。这是件可怕的事情,她找他来商量,怎么办?做掉吧,他说,我们还是学生,校方知道会开除我们的,我们明年就要毕业了,不要冒这个风险。不,她执拗地说,我要这个孩子,因为这是我和你的孩子,因为我爱你,所以我一定要要他。
一个月后,她办了因病休学的手续,然后带着肚子里的孩子回到了家乡。他几乎每天写信问她的情况,到他大学毕业时,孩子出生了,是一个男孩儿。
她没有再回来上学,而他却留在了北京。本来他可以回山区的,因为她在那里等他。她一个人带着孩子,给家乡的一个小厂打工,挣的钱刚刚能果腹,她在等他毕业,然后一起过幸福的生活。
可他没有回来,他说,北京机会多,等我有钱了,我会接你和孩子出来的。然而,这个诺言,他却没有实现。
实际的情况是,他只回家看过她一次,发现她变得那样难看,散乱的头发,又黄又瘦的脸,穿的衣服也邋遢极,小孩子不停地哭闹着。这和衣冠楚楚、风度翩翩的他相比,她就是一个还没有走出大山的女人。
他一阵阵地害怕:他真的还要她吗?真的还能带她走吗?她还是那样依赖他,问他在北京过的怎么样。他说,混的不好,你再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