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道消息说新来的经理有个爱好:喜欢金色头发戴眼镜的女孩。这个消息着实令莎莎兴奋了好久!“还是个单身呢!”说话者神秘的表情足以证明消息的可靠。第二天中午,莎莎下了班急急地来到“洋娃娃”美容厅,开始她的“美发”行动。跨越门槛的瞬间,她脑海里曾闪现出李子的形象,但马上又被莫名的冲动覆盖了。经过一番洗染烫吹的折磨,一头略带波浪的金色披肩发使莎莎显得格外青春焕发。接下来就是眼镜了。这个简单,满街都是眼镜店,老板也热情,选个浅茶色平光镜……于是,莎莎就在那个风和日丽的下午以令同伴吃惊的新形象靓丽登场了。
李子喜欢莎莎乌黑的头发和那双明亮的大眼睛,这是莎莎在同伴中赖以骄傲的地方,她也一直精心地爱护着这两样宝贝。研究生,在科研所工作,多么令人羡慕!然而时过境迁,彼一时此一时也!同伴们的对象虽然都没有喝过多少墨水,却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争先恐后地“发”了。有成为大款的,当经理的,荣升局长的……惟独她的李子仍是一副寒酸穷相,学问变不来钱,人又老实得只知低头干活。研究生怎么啦?现在街上一抓一大把,花上几千块钱立马弄张文凭,要博士也可以!唉!谈了四年多,掰了可惜,再谈又没意思,去年还是莎莎厚着脸皮主动提出要一条金项链和一枚像样的戒指,到现在连个零头尚未见到……新经理的来到,仿佛是莎莎黑暗中的一缕曙光,一根救生的稻草,燃旺了她对新生活的热情,心中荡起初恋般的涟漪。莎莎持了持金色的头发,何不潇洒走一回!让那个穷研究生见鬼去吧!
巧得很,这天快下班的时候,李子兴冲冲地骑辆自行车来找莎莎,刚好骑到大门口,传动链条掉了,李子下车忙着安装,这时莎莎从公司里出来了。莎莎看见了李子,戏谑地说:“哎,书呆子!破车还不快丢了,去买一个轿儿!”
李子抬起头,莎莎的金发和茶色眼镜令他大惊!他呆立良久,瞪大了眼:“你、你乌黑的头发呢?为什么又遮住明亮的眼睛?你难道忘了我们的约定?”
“书呆子!你在难道难道个啥?当饭吃呀?你送我的金项链呢?钻戒呢?哈哈哈哈哈!”
李子见她穿着短衫,肚脐暴露在外面,很是不解:“你咋这个打扮?”
“我又不是你的私有财产!拜拜吧,你爱喜欢谁就喜欢谁!”说完她咯噔咯噔地走了,故意将屁股扭得摇摇欲坠。
“这是怎么啦,我错了吗……”他用棉纱擦净双手,推车往回走,慢慢跨上去。“本来有件事情要跟她说的,现在用不着了……”他想。
第二天一早,莎莎化了淡妆第一个来到公司会议室。说是公司,其实上下总共只有7个人,会议室就显得大了一点,上面那个沙发,一定是留给新来的经理坐的,所以莎莎选了对面最显眼的位置坐下。她特地将窗帘稍拉,身体微斜,目的是要达到“倾国倾城倾公司”的效果。她再次持了持那头金发,正正眼镜,朦胧中似乎看到了新经理生气勃勃的年轻大款形象。
老经理讲话,他说咱们是个业务性很强的公司,以前就因为缺少专业人才导致了今天的亏损局面,辞职嘛也是顺应历史潮流,他抱拳环顾左右:对不起了!对不起了!现在我很高兴地告诉各位,新来的经理年轻有为懂业务,是个高才生啊!希望大家精诚团结,把公司的事情办好!他连鞠三个躬,谢谢大家!谢谢大家!
嘎噔!嘎噔!外面脚步声由远而近,莎莎的心吊在了嗓子眼上!新经理来了。他阔步走了进来。领导宣读人事令大家鼓掌欢迎后,他站起讲话了:“很荣幸……”
新经理下面的话,莎莎一句也听不见了……
他是李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