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28日,四川成都市,下午5点20分,杨先生的车与一台POLO车发生擦挂。擦挂后,Polo车继续前开,后民警要求停车检查,车主吴某非但不停车,反而踩起油门就跑。警方将其在车流中挡获时,她先紧闭车窗,后欲倒车逃跑。最终民警采取措施迫使其停车。
晚6点,吴某被传唤至交警一分局接受调查。民警介绍,吴某在对方明确告知发生擦挂的情况下,不但拒绝配合,还驶离现场,其行为涉嫌构成交通事故逃逸。更严重的是,吴某在民警告知情况下,拒绝服从民警指挥,在主道上采取倒车的行为,涉嫌阻碍执法,将面临1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晚上8时许,记者在交警一分局询问室见到了吴某,回忆起自己的所作所为,她自称,因为擦挂很小,可能当时的确没有感觉,至于当时为何没停车,是因为路上车流大,想找个人少的地方停车。
吴某自称是研究生学历,学过法律专业,但基本上学的是商法和刑法,对于交通管理方面的法律知之甚少。记者看到吴某的驾照上,初次领证时间是2001年。最后,她说道:“我觉得我没有怎么违反交通规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相信警察会作出结论”。交警提醒,如发生擦挂等轻微交通事故,应第一时间拍照取证,再将车辆移至不影响交通的地方协商,或者到快处中心进行处理。如果不服从民警指挥,将会带来更为严重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