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本科一批第二次网上填报志愿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网报志愿条件:
投档分(即文化课总分加照顾分,以下涉及的分数如无特别说明均指投档分)在下表相应科类投档分数线上,且考生状态为自由可投的考生可参加本次网上填报志愿。其中本科提前B批的福建师范大学、中南民族大学、延边大学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在本次征集志愿,须符合《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办法》规定的报考条件,投档分在下表相应科类投档分数线上。
科类
投档分
普通文科
475
普通理科
451
蒙授文科
317
蒙授理科
273
二、网报志愿时间:
1、7月15日上午开始填报志愿;9:30时后已经填报志愿的考生不再允许删除志愿;10:00时后未填报志愿的考生不再允许填报志愿,已填报志愿的考生只允许修改志愿。
2、7月15日8:00时发布第一次统计数据。
3、网报志愿分段结束时间:
截止时间
网报志愿分数段
15日10:00
541分(投档分,下同)以上(含541分)的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15日11:00
501分-540分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15日12:00
其余考生(即501分以下)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三、本科一批剩余计划见“2014高考填报志愿专栏”,并须注意其中的特别要求,个别院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见剩余计划的专业备注。
四、网报志愿结束后按1:1进行投档,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顺延投档。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公告》(第11号)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14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