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高考结束没几天,媒体就爆出今年高考期间,有人组织武汉在校大学生“枪手”前往河南杞县等高考考点参加替考。河南省招生办公室表示,截止18号,涉案考点共排查出疑似被替考生7人。当事方对此事如何回应?高考替考会面临怎样的处理?
在“今年高考期间有在校大学生‘枪手’赴河南杞县等高考考点参加替考”被媒体报道之后,教育部已派工作组赶赴河南省、湖北省指导督办调查,并请公安部指导有关地方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向开封派出由纪检、考务人员参与的工作组对案件进展情况进行指导督促,配合公安部门查处案件。
河南省招办新闻发言人陈大琪:到6月18日上午,通许、杞县已经排查出疑似被替考生7人,其中通许县4人,杞县3人,正在进行查实认证。对于全县对于参与替考的高校生开除学籍,被替考者将会受到一到三年内禁止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严厉处罚,触犯法律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来自于新华社的消息,杞县县委县政府目前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公安局、纪委监察局、教体局等部门组成的调查处理小组,并根据报道视频,排查出被替考考生及监考老师。公安机关通过调查涉事车牌号,已经查出考生家长,目前这些人员均在接受调查。
在报道中,“高考代考”的组织者和涉事家长都表示,考点主监考及相关考场的监考老师已被买通,因此由他们招募来的这些代考人员,将会顺利进入通许县及杞县两县的考场,最终,根据代考人员所考的分数,给予不同程度的酬劳。
对此,河南省招生办公室表示,案件涉及的教育系统内部的工作人员,也将得到严惩:
省招生办工作人员:对于两县的全部监考人员,也正在进行排查。对于教育系统内部参与作弊的人员,一旦查实,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公职,对于其他的涉案人员,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此外,被此事涉及到的武汉几所高校,也对事件作出了回应,华中科技大学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表示,将全力支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华中科技大学宣传部门工作人员:目前就是新闻发言人声明,学校正在调查,但是目前没有结果、没有新的进展,如果有结果我们会公布的。
湖北省教育厅表示,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考试“枪手”,希望有关部门严厉打击社会不法分子组织代考的行为。
招募枪手,打通关节安排考试,成绩出来之后,根据考取学校等级的不同,给予酬劳,“高考代考事件”涉及人员,将面临什么样的法律后果?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岳屾山:因为我们国家没有关于组织替考的话是有相关的罪名,所以说只能从行为本身来进行分析。组织替考的时候不可避免需要去伪造或者是变造国家机关的证件,像身份证、准考证。根据刑法的第280条规定,将会处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留或者管制。如果视情节严重的话,将有可能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监考人员是参与在其中,是属于一种舞弊的行为。这些监考人员等于是接受国家机关的委派然后担任高考的监考人员。等于是破坏了国家对于招收学生的招考制度。这个是刑法的第418条的规定。
此外,对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教育部表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一律取消本次考试所有科目成绩,并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高考、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相关处分计入考生诚信档案,对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的在校大学生,还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给予开除学籍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但是,这样的处理,在法律专家洪道德看来,显得过轻——在在英国法律中,代考行为属于诈骗罪,使用假护照也属于较严重的刑事犯罪。一旦被起诉,将按情节轻重被判处刑期不等的监禁,并会留有案底,所以很多持有合法英国签证的“替考枪手”由于违反了来英时与这个国家签署的协议,也会在服刑期满后被驱逐出境。从目前的中国法律来看,对替考和被替考者来说,违法成本太低:
洪道德:现行的法律规定可以说是远远不够,在河南已经是有组织有系统的进行替考,是对整个社会公平有序的次序很大的破坏,但是我们居然在《刑法》里找不到相关的罪名来规范这种行为,只是一些行政处分,不是处罚。连行政处罚都没有,就不要谈刑事处罚了,我觉得国家立法机关应该尽快的出台规范这个方面的法律。
替考,不仅仅是违反道德的行为,它可能会影响他人的人生轨迹,严重破坏和干扰高考的公正性权威性,更是对社会公平底线的挑战,因此必须严查事件背后的权力寻租,既不能让“枪手”和“掮客”们觉得违法成本低、收益高,也不能让组织者和投机者觉得“相关部门”的大棒高高举起,轻轻落下。法律应该让所有人明白,失了诚信,寸步难行。
相关推荐:
2014年各省高考分数线预测
全国各省历年分数线查询
全国大学院校和专业查询
2014年全国各省市高考真题及答案
2014全国各省市高考作文专家、名师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