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次填报时间为5月14日至19日。填报的内容为:
(1)零志愿:北京大学[微博]和清华[微博]大学[微博](单独设置一张志愿表),可填报1所院校志愿;
(2)艺术类、体育类本科院校(专业)分为两个批次,每个批次可填报2所非平行的院校志愿。填报艺术类院校(专业)志愿,必须持有填报该艺术类专业相应的考试合格证或符合相应的专业要求;填报体育类院校(专业)志愿,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必须在合格线以上,填报方为有效。
(3)被列入提前批招生的本科院校及军事公安院校(含军事公安专科院校),可填报2所非平行的院校志愿;
(4)地方农村专项计划:单独设置一张志愿表,可填报4所非平行的院校志愿;
(5)第一批本科院校,可填报4所平行的院校志愿;
(6)第二批本科院校,可填报6所平行的院校志愿。
2.第二次填报时间为7月底,填报除军事、公安院校专科志愿以外的全部高职(专科)志愿。填报的内容为:
(1)艺术类、体育类高职(专科)院校(专业),可填报4所非平行的院校志愿;
(2)被列为高职(专科)提前批招生的院校(专业),可填报2所非平行的院校志愿;
(3)第三批的高职(专科)可填报8所平行的院校志愿。
在每所院校志愿中均设置6个专业志愿,1个“愿否专业调剂”栏和1个“愿否走读”栏。“愿否专业调剂”是指考生若未被这所学校填报的专业录取,是否愿意接受该校在沪招生的其他专业的调剂录取。专业调剂录取分成五档,填写“1”表示全愿意;“2”表示全不愿意;“3”表示除中外合作专业(收费高的专业)外其它愿意;“4”表示除医科外其他愿意;“5”表示除农科外其他愿意(注:3、4、5可以并列填写,只填数字,不填数字以外的其他符号)。凡填写的,录取时不再征求考生意见。空白不填的,作全不愿意调剂处理,录取时一律不予调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