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未列入《限制进口类可用做原料的废物目录》及《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类可用做原料的废物目录》的固体废物禁止进口。
2.小麦、玉米、大米、棉花的进口关税配额由商务部授权机构负责受理本地区的申请。
3.对外贸易经营者进口列入《密码产品和含有密码技术的设备进口管理目录》的商品,在组织进口后报关前应向国家密码管理局申领密码进Iii许可证。
4.进出口美术品管理是我国进出口许可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国家限制进出口管理范畴。
5.进口关税配额商品,对外贸易经营者在组织进口前必须申领关税配额证,否则不得进口。
6.最终保障措施仅限于采取提高关税的形式。
7.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签发机构是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和受商务部委托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
8.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及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与境内区外之间进出黄金及其产品应办理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准许证。
9.临时反倾销、临时反补贴、临时保障措施实施的期限均不得超过200天。
10.出境修理货物超过海关规定期限复运进境的,海关按一般进口货物计征进口关税和进口代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