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体方面的因素
影响治疗作用的因素除药物因素外,另一重要因素是机体自身,既有机体自身方面的直接因素,又有机体适应环境变化而表现的间接因素。
一、年龄
1.儿童 儿童生长发育期,组织器官尚未发育成熟,代偿功能尚未完善。因此,若药物使用不当,易发生不良反应,甚至引起发育障碍,造成后遗症。
新生儿体液占体重比例大,水盐转换率快,水盐调节能力差。若解热药使用不当,会致出汗过多,引起脱水虚脱。若使用利尿药,会致水电解质代谢紊乱;出生1周内的新生儿禁用磺胺类、阿司匹林等药物,否则药物与胆红素竞争血浆蛋白,使游离胆红素浓度增高,引起黄疸。
儿童血脑屏障及脑组织尚未发育完全,对阿片类药物特别敏感,易致呼吸抑制;而对尼可刹米及氨茶碱易引起中枢兴奋而致惊厥。
儿童肝功能发育尚未完全,肝药酶活性低,药物在体内代谢消除较慢,可出现毒副作用。如新生儿肝脏缺乏葡萄糖醛酸转移酶,服用氯霉素可致灰婴综合征。
儿童肾功能发育不全,一些经肾排泄的药物如巴比妥类、氨苄西林、地高辛等排泄缓慢,应用时必须减量。如氨基糖苷类抗生素,经肾排泄,儿童排泄速率较慢,而致血药浓度过高,产生耳毒性,造成听觉损害,引起药源性耳聋。
儿童骨骼、牙齿等正处于生长发育期,一些药物可使儿童生长出现异常和障碍。四环素可与钙离子结合,沉积于骨骼和牙齿,可使牙齿变成黄褐色,临床称为“四环素牙”,现已禁用。氟喹诺酮类药物可影响骨骼和牙齿生长,故18岁以下者应避免使用。
2岁以下婴幼儿,服用抗感冒药、止咳药非处方药,包括祛痰剂、抗组胺药及止咳药,可能发生罕见、致命性的毒副作用,如痉挛、心率加快、意识下降,甚至死亡。FDA强烈建议不要给2岁以下婴幼儿服用感冒、咳嗽类非处方药。
2.老年人 老年人的生理功能和代偿适应能力逐渐减退;对药物的代偿和排泄功能降低,对药物耐受性较差,故用药量一般低于成年人。
老年人神经系统结构、功能发生改变,如大脑重量减轻、大脑皮质和脑回萎缩、神经元减少、递质合成减少等,因此,对有些中枢神经系统抑制药反应增加,服用催眠药的次日,出现昏睡后遗效应明显;苯二氮革和氯丙嗪对老年人的中枢抑制作用增强,有时对某些药物还会引起特殊的不良反应,如服用苯巴比妥类时出现兴奋、烦躁;应用三环类抗抑郁药出现精神错乱;应用吗啡出现敌对情绪;应用阿托品出现兴奋,甚至精神失常。
老年人心血管系统发生改变,如心肌收缩减弱、心脏充盈受限、心脏收缩期延长、心脏耗氧和能量需要增加、对应激适应性降低,心血管药易致老年人血压下降和心律失常,β受体阻断药和钙通道阻滞药可加重充血性心力衰竭;老年人舌下服用硝酸甘油应坐位或卧位,以防止血流灌注不足而晕厥。利尿药治疗老年患者水肿和肺充血时,由于老年人自稳机制差,应调整剂量,防止血容量减少和电解质紊乱。用噻吗洛尔眼药水治疗心衰患者的青光眼,可致全身严重不良反应,甚至引发充血性心力衰竭。
老年人消化功能减弱,肠平滑肌张力下降,服用非甾体抗炎药易致胃肠出血,抗胆碱药易致尿潴留、大便秘结及青光眼等。
二、性别
药物反应的性别差异没有年龄明显,但性别的不同也会影响药物的作用。口服相同剂量的普萘洛尔,女性的血药浓度明显高于男性,其AUC值与Cmax约是男性的2倍,女性的Vd和Cl约为男性的1/2。但男性对普萘洛尔侧链的氧化代谢及其与葡萄糖醛酸结合代谢物的清除率比女性高。男女之间对苯二氮卓类、维拉帕米、阿司匹林、对乙酰氨基酚、氨茶碱、利多卡因和利福平等药物的药动学参数也存在性别差异,一般普萘洛尔、氯氮革和地西泮在女性体内的清除率低。
根据女性的生理特点,成年女性有月经、妊娠、分娩、哺乳等不同时期,女性在月经期和妊娠期,泻药或强烈刺激子宫的药物,会引起月经过多、流产及增加早产的危险。
妊娠妇女,尤其受孕后3~8周,禁止使用四环素类药、抗代谢药、烷化剂、氨基糖苷类抗生素、抗凝血药、抗癫痫药、抗甲状腺药和一些激素,因为上述药物具有致畸作用。即使一些毒副作用较小的药物,又非用不可者也应在医师指导下用药。
临产前,孕妇不可使用吗啡。因为吗啡可透过胎盘,有可能致胎儿娩出时呼吸受抑制。
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的抗菌药物有红霉素、四环素、庆大霉素、氯霉素、磺胺类、甲硝唑和替硝唑、氟喹诺酮类等;需慎重使用的抗菌药物有克林霉素、青霉素和链霉素等;禁用的有卡那霉素和异烟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