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多项选择题:每题给四个选项,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答案是正确的,应试人员应将正确的选项选择出来,多选、少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6.龙某与英某都是北京某电子公司的职员,曾经共同租住于某小区公寓,月租金为人民币5000元。他们约定前半年房租由龙某付,后半年房租由英某付。可就在他们租住半年后,房东决定收回房子,不再向外出租,于是龙某搬回家居住,而英某住回公司宿舍。搬家时对于前半年的租金,英某写了一张15,000元的欠条给龙某。3个月后,英某跳槽至上海某电子公司,离开北京前没有还欠龙某的钱。英某离开北京半年后,2002年9月12日,龙某向英某户籍所在地北京某区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9月19日,人民法院通知龙某受理其申请,并于10月11日发出支付令。得知公司派英某到美国培训,且要到12月初才会回到上海,10月20日,法院裁定终结督促程序。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
A.通知受理的时间超出法律规定的期限
B.发出支付令的时间超出法律规定的期限
C.法院裁定终结督促程序的期间还不到法律规定的期限
D.对龙某的支付令申请予以受理不正确
正确答案:AB 解题思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提出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在5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人民法院受理申请人的申请后进行审查,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所以通知受理和发出支付令的时间都超出法定期限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支付令申请后30日内无法将支付令送达债务人的,应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所以,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是正确的龙某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法院予以受理也是正确的
7.从《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来看,督促程序和公示催告程序具有下列哪些共同特点?( )
A.审判组织形式完全相同
B.程序设计上无开庭审理阶段
C.都属于非诉程序
D.对法院的处理结果不服者,均不能提出上诉,也不能申请再审
正确答案:BCD 解题思路:值得注意的是,公示催告案件在不同的审判阶段,所适用的审判组织形式不相同
8.下列关于督促程序的说法中,错误的是:(http://www.100ksw.com/ )
A.甲乙两公司签订货物买卖合同,乙公司支付货款后,甲公司却迟迟不交付货物,乙公司于是向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甲公司交付货物
B.乙到期不能归还甲的欠款,虽然乙下落不明长达3年时间,甲仍然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C.督促程序因债权人的申请而开始
D.债务人在法定期间内对债务予以口头确认,并履行部分债务,而且口头表示在此次履行债务后的2个月之内履行剩余债务。这样仍然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
正确答案:AB 解题思路:债务人的义务是交付一定的货物或者完成一定的行为,不能适用督促程序,A项错误在本题中乙处于下落不明的状态,支付令无法送达,而且也不适用公告送达,B项错误督促程序是指法院根据债权人提出的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申请,不经辩论,便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债务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异议,支付令即发生与生效判决同等效力的程序由此看出C项正确根据《民诉意见》第223条规定可知D项中债务人没有提出异议,不妨碍支付令的生效,该选项是正确的
9.四方公司拖欠远大公司一笔货款已有半年,远大公司多次讨要均无果的情况下遂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经审查后向四方公司发出支付令,限期还款,四方公司下列哪些行为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 )
A.四方在接到支付令后表示自己无力还款
B.四方在接到支付令后口头表示异议
C.四方在接到支付令后以书面形式提出远大公司所交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应减少货款
D.四方在接到支付令后向另一个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退货
正确答案:ABD 解题思路:《民诉意见》第221条规定,A项和B项符合题意而根据《民诉意见》第223条,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后,不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而向其他人民法院起诉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因此D项也符合题意
10.下列有关支付令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
A.向债务人本人送达支付令,债务人拒绝接收的,人民法院可以留置送达
B.债权人在申请支付令之前已经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法院应该裁定驳回申请
C.债务人对债务本身没有异议,但是提出缺乏清偿能力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
D.撤销已经发生效力的支付令应该以裁定的方式作出,并由法院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正确答案:ABCD 解题思路:ABCD四选项都是对法律和司法解释的正确表述,也都是督促程序中容易混淆的知识点,考生应当结合法条提示加以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