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民工荒”+“技能荒”=安全质量事故
建筑施工行业不仅属于高危行业,而日生活和工作条件艰苦,多属于脏、累、苦的活。如今农民工就业渠道多,很少青年人选择去做建筑劳务人员。加之近年来建筑市场不断扩张,对劳务人员的刚性需求也在不断扩大,建筑劳务入员难以得到应有补充。为了赶进度,项目部频繁让现有的工作人员加班加点,有的甚至一天工作 14小时以上,这就导致他们精力不济,思想不集中,手脚不灵活,安全质量事故当然就有了可乘之机。另外,由于工地劳力不足,不少企业只好“东拼西凑”。在城市施工,就把马路上的“游击劳务”拉来凑数;在村野施工,就到附近村庄搜罗村民来充数,对农民工不培训或培训不到位,劳务人员素质保证不了,现场安全质量自然不能得到根本保障。
1.4因为进度赶出“鬼”
当下建筑领域不仅工程量大,而且工期普遍较紧。与过去比,同样条件下同样的工程量,工期一般都缩短了近一半甚至更多。工期和安全质量发生矛盾时,工期往往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于是,施工迫于各方面压力,有的甚至是政治压力(如政绩工程之类),不得不把安全质量让位给工期。为了赶时赶工,现场混乱无序、野蛮施工等问题处处可见,施工方和监理方也“不得已”而被动“配合”。
1.5市场主体不遵守“游戏规则”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依照合同建立了平等的民事法律关系,但由于市场被扭曲,在工程造价、安全质量、专业分句和劳务队伍选择、临时缩短工期等方面,建设单位往往处于主导地位,而施工和监理单位往注只能被动从命。
某省一重点工程,现场监理发给分包队伍的停工整改通知,分包方一次次抬出建设单位领导,一次次被建设单位的各种理由化解。当他们的矛盾不可调和时,建设单位竟然要求监理单位撤走了坚持原则的现场监理。后面来的替换监理“吸取”前任教训,只好得过且过,对现场安全质量问题放任自流,唯一祈求的是工地不要出大事。
2破解之策
2.1强化施工过程中的领导责任
做为施工企业,必须建立项目安全质量保障组织机构和安全质量生产目标责任制,实行单位领导负总责、项目经理具体负责、专职安全质量员和施工技术人员对现场负责、班组对施工区域负责、操作者对岗位工作负责的“五负责”制度,实行岗位安全质量责任与经济利益挂钩,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对项目部的工程安全质量实行包保责任。项目部经理等班子成员更要坚守在施工现场,把措施真正落实到施工现场,将各类隐患切实解决在施工现场。中国铁建股份公司在隧道施工中,实行项目部领导进隧道现场带班制度,就是将项目领导责任落实在施工管理过程的重大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