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治疗 患者应严密隔离,卧床休息。污染物或排泄物严格消毒或焚毁。多饮水及予以流食或半流食,对呕吐、腹泻或进食不足者给予适量静脉补液。对有出血、休克和神经系统症状者,应给予相应处理。对皮肤恶性水肿和重症患者,可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对控制局部水肿的发展及减轻毒血症有效,每日氢化可的松100~300mg,分次静点。
(二)局部处理 皮肤病灶切忌按压及外科手术,以防败血症发生。局部用1:2000高锰酸钾液洗涤,并敷以抗生素软膏。
(三)病原治疗 青霉素为首选抗生素。皮肤炭疽成人青霉素用量为160~400万U,分次肌注,疗程7~10日。对肺炭疽、肠炭疽及脑膜炭疽或并发败血症者,青霉素每日1000~2000万u静脉滴注,并同时合用链霉素(1~2g/日)或庆大霉素(16~24万U/日)或卡那霉素(1-1.5g/日),疗程在2-3周以上。单纯皮肤炭疽亦可用四环素(1.5~2g/日)或强力霉素(0.3~0.5g/日)或红霉素(1.5~2g/日)口服或静滴。
(四)抗炭疽血清 目前已不用。重症病例可与青霉素联合治疗,第1日80ml,第2、3日各20~50ml,肌注或静滴,应用前须作皮试。
预防(一)管理传染源 病人应隔离和治疗。对病人的用具、被服、分泌物、排泄物及病人用过的敷料等均应严格消毒或烧毁,尸体火化。对可疑病畜、死畜必须同样处理。禁止食用或剥皮。
(二)切断传播途径对可疑污染的皮毛原料应消毒后再加工。牧畜收购、调运、屠宰加工要有兽医检疫。防止水源污染,加强饮食、饮水监督。
(三)保护易感者 对从事畜牧业、畜产品收购、加工、屠宰业、兽医等工作人员及疫区的人群,可给予炭疽杆菌减毒活菌苗接种,每年接种1次。与患者密切接触者,可以应用药物预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