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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湖南公考面试模拟训练——专罚“带头人”(1)

2013-04-25 
专罚“带头人”

  【热点背景】
  近来,各地纷纷对“凑够一拨人就走,与红绿灯无关”的“中国式过马路”现象动真格。4月9日起,北京将严罚“中国式过马路”带头人,“带头”闯灯的行人将面临10元的罚款。请简要对此分析。
  【参考答案】
  [分析]
  根据相关调查,大部分网友赞同对行人闯红灯进行罚款,但是也有一部分网友认为罚款制度并不合理,引起争议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中国式过马路”是一种特殊国情。一些民众认为在过马路时很多人已经养成闯红灯的习惯,处罚应该考虑到这个国情,法不责众,治理应该循序渐进。
  第二,突然开罚不合理,应该有一个过渡期。以前闯红灯不罚,现在突然开罚,让一些民众接受不了,不应该“运动式执法”,而应该有一个过渡期。
  第三,由于交通规则不合理,行人闯红灯有时候是被逼无奈。一些人认为交通规则存在问题,很多路口通行信号灯太短,或者机动车不讲规则,如果不闯红灯就很难过马路,行人是弱者,不应该处罚行人。
  [意义]
对微小过失“零容忍”,是通往公共文明的重要路径。“中国式过马路”风行各地,其实也是某种程度上的“破窗效应”,第一个向“破窗”投掷石块的人未受处罚,就会有更多人向“破窗”投掷石块。带头闯灯的人安然无恙,更多人就会在法不责众的心理下理直气壮地违规,重拳治理的基本思路就是要防微杜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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