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对已用过对胎儿有不良影响药物的孕妇,应根据药物的性质、用量、用药时间长短及用药时胚胎或胎儿所处时期综合判断,慎重决定终止妊娠问题,早孕期用过明显致畸作用的药物者,应考虑终止妊娠。如需继续妊娠,应作产前诊断。
妊娠期用药对胎儿、新生儿的影响
药物类别 | 药名 | 不良影响 |
激素及影响 激素的药物 | 性激素(雌激素、雄激素、合成孕激素) 丙基硫氧嘧啶 放射性碘 肾上腺皮质激素 甲状腺素 | 妊娠早期应用,可引起女婴男性化;轻则阴蒂肥大,重则假两性畸形 甲状腺肿、甲状腺功能低下、先天性粘液性水肿 妊娠早期应用,可引起畸形、甲状腺功能不足、甲状腺肿瘤 高肾皮质激素症、肾上腺萎缩及功能不全、生长障碍、畸形、甲状腺萎缩 |
抗癌药 | 氨甲喋呤 苯丁酸氮芥 环磷酰胺 6-疏基嘌呤 | 妊娠早期应用,可引起脑积水、流产、唇裂、脑膜膨出、腭裂、四肢畸形 多发畸形 肾及输尿管缺损 四肢和上腭畸形 |
维生素类药 | 维生素A 维生素D 维生素K3 | 大量应用可致胎儿骨骼异常 大量应用可致新生儿血钙过高、智力障碍、高血压等 妊娠晚期可引起溶血、高胆红素血症 |
解热镇痛药 | 阿司匹林 氨基比林 非那西丁、扑热息痛 | 黄疸、高血糖、凝血酶原过低症、出血倾向 呼吸抑制、出血倾向 肝肾损害、贫血、新生儿出血、黄疸 |
利尿药 | 噻嗪类利尿药 | 新生儿血小板减少症 |
抗生素类药 | 氯霉素、合霉素 四环素 粘霉素 新霉素 卡那霉素 | 大剂量可致流产、灰色综合征、血小板减少、死胎、出血妊娠早期应用,可引起手指畸形、先天性白内障、骨生长障碍、牙齿差色、釉质发育不全;妊娠晚期用,可引起 溶血性贫血、黄疸 损害新生儿肾小管 抑制肝脏酶的活性,阻碍胆红素代谢,引起高胆红素血症、肝功能障碍 听力障碍,肾功能障碍 |
磺胺类药 | 长效磺胺等 | 溶血、核黄疸 |
呋喃类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