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确定旧区改建、用地调整的原则、方法和步骤,提出改善旧城区生产生活环境的要求和措施。
(12)综合协调市区与近郊区村庄、集镇的各项建设,统筹安排近郊区村庄、集镇的居住用地、公共服务设施、乡镇企业、基础设施和菜地、园地、牧场地、副食品基地,划定需要保留和控制的绿色空间。
(13)进行综合技术经济论证,提出规划实施步骤、措施和方法的建议。
(14)编制近期建设规划,确定近期建设目标、内容和实施部署。
建制镇总体规划的内容可以根据其规模和实际需要适当简化
城市总体规划(续)
(三)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方法(掌握)考P64
1、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与分析
(1)城市总体规划基础资料的收集,应根据规划内容要求,结合城市特点,拟定调查内容,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最终形成资料汇编。
(2)调查城市各项用地的分布和面积,并要求经过实地踏勘,查明各种用地的界线,在图上用不同的颜色标示,形成城市用地现状图。
(3)城市用地适用性评价是综合各项用地的自然条件以及整备用地的工程措施的可能性与经济性,对用地质量进行的评价。
城市用地适用性的评定要因地制宜,特别是抓住对用地影响最突出的主导环境要素,进行重点的分析与评价。
城市用地的评定一般分为三类
(1)一类用地:适用于修建的用地。
(2)二类用地:基本上可以修建的用地。
(3)三类用地:不适于修建的用地。
2、确定总体规划经济技术指标。总体规划的经济技术指标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规和城市的具体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