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法学基础知识
知识点一、法的概念
1.定义:法是反映由一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国家制定或者认可并得到国家强制力保证的、通过赋予社会关系参加者权利与义务的方式实现的规范体系。(要求:通过概念掌握特征和渊源)
2.特征:
(1)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则——体现国家意志(最主要特征)
(2)法通过确定社会关系参加者的权利与义务的形式调整社会关系。(特殊性)
(3)法得到国家强制力的保证。
知识点二、法的渊源
法的渊源指法的效力来源,包括法的创制方式和法律规范的外部表现形式。
【结论】
1.制定法、判例法、习惯法是法的最主要的表现形式。
2.在当代中国,判例不是法的渊源。
3.现阶段,习惯法日益成为制定法的补充形式。
知识点三、法律体系
法律体系是由不同的法律部门组成的。
(一)法律部门的概念及划分标准
1.法律部门的划分,由其客观实际情况决定。这种客观实际情况就是法律调整的对象(主要标准)和法律调整的方法。
2.法律体系是相对稳定的。对法律体系进行部门划分是永无止境的。
(二)中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当代中国法律体系由三个不同层级的法律规范和七个法律部门构成。
1.三个层级的法律规范: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2.七个法律部门
宪法及相关法 | 根本大法 |
民商法 |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 商法:民法中的一个特殊部分 |
行政法 | 调整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形成的社会关系 |
经济法 | 调整宏观经济调控关系和市场规制关系 |
社会法 | 调整劳动关系、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和环境保护关系 |
刑法 | 规定犯罪和刑罚 |
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 规范解决社会纠纷的诉讼活动与非诉讼活动 包括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