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组合砖砌体构件计算
(一)砖砌体和钢筋混凝土面层或钢筋砂浆面层的组合砌体构件
1.适用范围
若无筋砖砌体受压构件的截面尺寸受到限制,或设计不经济,以及当轴向力偏心距e >0.6y(y为截面重心到轴向力所在偏心方向截面边缘的距离)时,宜采用砖砌体和钢筋混凝土面层或钢筋砂浆面层组成的组合砖砌体构件。
对于砖墙与组合砌体一同砌筑的T形截面,可按矩形截面组合砌体构件计算。但构件的高厚比β仍按T形截面考虑,截面翼缘宽度亦按规定选用。
2.构造要求
组合砖砌体是由砌体和面层混凝土(或面层砂浆)两种材料组成,故应保证它们之间有良好的整体性和共同工作能力。
(1)面层混凝土强度等级宜采用C20。为了防止钢筋锈蚀,保证钢筋和砂浆面层与砖砌体之间有足够的粘结强度,面层水泥砂浆强度等级不宜低于M10。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不宜低于M7.5。
(2)竖向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表16-3-2中的规定。竖向受力钢筋距砖砌体表面的距离,不应小于5rnm。
(3)砂浆面层的厚度,如果太薄将不满足保护层厚度等构造要求,太厚则施工困难,结硬时砂浆易开裂,不能保证粘结质量。砂浆面层的厚度,可采用30~45mm,当面层厚度大于45mm时,其面层宜采用混凝土。
(4)竖向受力钢筋宜采用HPB235级钢筋,对于混凝土面层,亦可采用HRB335级钢筋。受压钢筋一侧的配筋率,对砂浆面层,不宜小于0.1%,对混凝土面层,不宜小于0.2%;受拉钢筋的配筋率,不应小于0.1%,其目的是增大组合砖砌体的承载力及延性等。竖向受力钢筋的直径不应小于8mm,钢筋的净间距,不应小于30mm。
(5)箍筋的直径,不宜小于4mm及0.2倍的受压钢筋直径,并不宜大于6mm箍筋的间距不应大于20d(d为受压钢筋的直径)及500mm,并不应小于120mm。
(6)当组合砖砌体构件一侧的竖向受力钢筋多于4根时,应设置附加箍筋或拉结钢筋。
(7)对于截面长短边相差较大的构件如墙体等,
应采用穿通墙体的拉结钢筋作为箍筋,同时设置水平分布钢筋。水平分布钢筋的竖向间距及拉结钢筋的水平间距,均不应大于5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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