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东药学院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100101)、免疫学(100102)、病原生物学(100103)、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100104)、内科学(100201)、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100401)、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100402)、营养与食品卫生学(100403)、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100404)、公共卫生信息学(1004Z1)、社会与管理药学(1007Z1)、医药经济学(1007Z2)、生药学(100703)、微生物与生化药学(100705)、中药学专业硕士(105600)需要接收调剂考生,欢迎广大符合国家调剂规定的考生调剂我校。
一、申请条件:
1、申请调剂的考生总分和单科分数必须达到国家A类地区复试控制分数线;
2、申请调剂的专业应是相同或相近专业,统考科目原则上要求相同,业务课科目要相同或相近。
二、调剂程序: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成绩达国家A类地区复试控制分数线但未能进入一志愿专业复试的考生可登录广东药学院硕士入学考试校内调剂系统(http://yjs.gdpu.edu.cn/tjsys/index.asp),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有关信息。我们将根据调剂生源情况,通知可以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为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研招办不接待来电或来人查询相关调剂信息。
2、第一志愿非报考我校的拟调剂考生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为: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yz.chsi.cn),凭考生网上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并选择我校作为第一志愿调剂单位进行调剂登记,确认提交调剂志愿后。我校研招办将尽快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给符合条件的考生发放调剂复试通知。请考生及时登录调剂系统,查看志愿状态和复试通知。考生如未按时回复参加复试信息,将视为考生放弃复试,不再保留其复试资格。
3、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原件(应届生持学生证)、本科成绩单等材料于规定时间到我校研招办报到进行复试。具体复试时间及要求请密切注意我校研究生处网页的有关通知。
4、对拟录取的调剂考生,我校在通知考生本人的同时,将向其第一志愿报考单位发出调阅初试试卷的公函。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应配合敦促其第一志愿报考单位向我校寄出初试试卷。我校将根据考生初试试卷到达我校的情况确定其是否调剂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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