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临床处方一般用量大致如下:
1、一般药物:干燥的一钱至三钱(如麻黄、荆芥、知母等),新鲜的药物一两至二两(如鲜茅根、鲜生地等)。
2、质地较轻的药物:三分至五分(如灯芯草等),或一钱至一钱五分(如白残花、薄荷叶等)。
3、质地较重的药物:三钱至五钱(如熟地、何首乌等),或一两至二两(如石膏等)。
4、有毒药物:毒性较小的用五厘至一分(如雄黄),毒性较大的用一毫至二毫(如砒霜)等。
5、其它用量:一支(如芦根)、一条(如蜈蚣、壁虎)、三只至五只(如葱白、番瓜蒂)、三片至五片(如生姜)、一角(即四分之一张,如荷叶、)、一札(如灯芯草)、数滴(如生姜汁)、十至二十毫升(如竹沥)等等。
现在由于中草药运动的普遍开展,临床上对于草药的用量一般多用五钱至一两,在用药药味较少、药性没有毒性或副作用的情况下是可以的,而且在应用过程中还打破了旧习惯的框框,发现了许多药物的新疗效,对推动中医药的发展起了一定促进作用;但是处方用药药味已经很多,或者有些药物具有不良副作用,用量就应该适当小些。特别是有些药物,一方面固然有良好疗效,但价格又比较昂贵,如犀角、羚羊角、麝香、牛黄、猴枣、鹿茸、珍珠....等,更应该注意它们的用量。
现在临床处方中草药的用量,是采用“g”为单位的公制。旧制一斤十六两与公制计量单位换算率如下:
1斤(16两)= 0.5kg = 500g
1市两= 31.25g
1市钱= 3.125g
1市分= 0.3125g
1市厘= 0.03125g
【文献摘录】
《本经》:「若用毒药疗病,先起如黍粟,病去即止,不去倍之,不去十之,取去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