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____ 同学:你好!
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以及学校研究生院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我院复试录取工作将于3月19日进行。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资格审查3月19日上午8:30在中心教学楼409教室进行资格审查。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才能参加复试。
资格审查的材料包括:
1.统考考生:
①《北京理工大学2013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情况登记表》(由考生自行从研究生院网上下载);
② 准考证;
③《复试通知书》;
④ 身份证[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页面上)];
⑤ 学历证书(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
⑥ 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须加盖教务或人事部门公章)。
2.同等学历考生:除上述1中材料外还需提交
① 在国家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一篇以上的学术论文的原件(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
② 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证(获得2年或2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注:所有考生需要交纳复试费100元。
二、复试工作规定
1.我院各专业复试实行差额复试。
2.复试形式: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专业知识笔试和综合面试。
上午:专业知识笔试;英语听力测试;
时间:9:00 地点:中心教学楼409教室
下午:综合面试1组 时间:13:00 地点:中心教学楼405教室
综合面试2组+外语口语测试 时间:13:00 地点:中心教学楼409教室
3.所有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考生需参加政审,政审不合格考生取消录取资格。拟录取考生体检将在入学报到时进行。
三、其他复试事项
1.凡参加复试的考生往返路费、食宿等费用自理。
2.逾期不到者,复试资格自然取消。
3.凡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在复试时需由本人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出具同意委托培养函,否则一律按非定向或自筹录取。
4.请同学关注北京理工大学教育研究院网站通知,查看邮件,确保手机开机。
5.19日的具体考试、面试的时间地点若有变动,概以19日的通知为准。
如有疑问,请联系 王老师:(010)68915225 Email: ioe@bit.edu.cn
北京理工大学教育研究院
2012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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