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在结核病的诊断中需要注意以下情况:
1.痰菌检查记录其格式以涂(+),涂(一),培(+),培(一)表示。当患者无痰或未查痰时,则注明(无痰)或(未查)。
2.治疗状况记录
(1)初治:是指尚未开始抗结核治疗的患者或正进行标准化疗方案用药而未满疗程的患者或不规则化疗未满1个月的患者。
(2)复治:是指初治失败的患者或规则用药足疗程后痰菌又复阳的患者或不规律化疗超过1个月的患者或慢性排菌患者。
3.肺结核的记录方式按结核病分类、病变部位、范围,痰菌情况、化疗史程序书写。如:原发型肺结核右中涂(一),初治。继发型肺结核双上涂(+),复治。血行播散型肺结核可注明(急性)或(慢性);继发型肺结核可注明(浸润性)、(纤维空洞)等。并发症(如自发性气胸、肺不张等)、并存病(如糖尿病等)、手术(如肺切除术后、胸廓成形术后等)等顺序书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