彝族的音乐舞蹈富有民族特色,曲调丰富,优美动听。舞蹈节奏明快,热情奔放。民族乐器月琴和口弦深受人们的喜爱,青年男女也常用它来抒发感情,表达爱恋、约会谈情和自娱。
新中国建立前,大凉山还保留着比较完整的奴隶制度。其社会成员按照血缘关系划分为兹莫、诺合、曲诺、阿加和呷西五个等级。兹莫和诺合是统治阶级,他们既是土地的主要占有者,又是阿加和呷西两个等级的人身占有者。兹莫(彝语"权力"之意,汉称"土司"、"土目")是最高等级,为世袭部落首领,元代被册封为土司,曾统治过整个凉山,明以来逐渐衰落。诺合 (彝语意为"黑色的群体",汉称"黑彝")是贵族,其等级低于兹莫,明代中叶逐步取代兹莫成为凉山大部分地区的统治者。曲诺和阿加、呷西是被统治等级。曲诺(彝语"曲"有"白色"之意,汉称"白彝")是被统治等级中地位最高的,隶属于诺合或兹莫。曲诺有较多的人身自由和经济的相对独立。曲诺富裕户虽然占有较多的生产资料和一定数量的阿加和呷西,但其等级不能变,必须隶属于一定的兹莫或诺合,只能在管辖区内居住,不能自由迁徒,并承受一定的隶属性负担。阿加 (彝语意为"主子寨旁的奴",汉称"安家娃子")的等级地位低于曲诺,而高于呷西,一般是由呷西配婚成家的奴隶,他们被限制住在主子的宅旁,随时供驱使,既没有人身权利,也没有自身的婚权和对子女的亲权,主子不仅要抽其子女为呷西,而且有权将他们出卖、赠送或处死。阿加的财产主子可任意索取。呷西(彝语意为"主子锅庄旁边的手足",汉称"锅庄娃子")是最低的等级,他们是阿加子女和从外地掳掠、贩卖来的奴隶。他们一无所有,常年住在主子家,从事繁重的劳作。他们毫无人身权利,可被任何别的等级占有,主子可以将他们当作牲畜一样任意买卖、抵押、奴役和虐杀。1950年,四川彝族地区获得了解放,彝族人民迎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代,从奴隶制度一步跨进了社会主义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