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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司法考试民法考点解读:商标权(1)

2013-02-22 

  一、商标的种类

  立体商标、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

  二、商标权的取得

  (一)先申请原则,特别是同日申请的有关规定以及商标使用方式的规定。

  (二)有关商标注册申请人条件的规定,特别是自然人的规定。

  (三)商标构成的必备条件和禁止条件。

  (四)商标注册程序:申请日的确定、优先权的条件、商标在展览会上展出予以临时保护的条件、商标异议以及商标注册的特别程序和规则。

  三、商标权的内容

  (一)专用权和禁止权的范围

  (二)商标使用许可权:注意有关使用许可合同的规定,许可方和被许可方的法定义务的规定。

  (三)转让权:注意商标权转让的条件、法定程序以及对转让的限制。

  (四)续展权:注意续展注册的有关规定。

  四、商标权的消灭

  (一)注册商标的撤销:注册不当商标的撤销、争议商标的撤销、不使用或使用不当商标的撤销。

  (二)注册商标撤销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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