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单位为一中央级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未实行内部成本核算。2012年7月,甲单位审计处对该单位2012年上半年资产管理及会计核算工作进行了检查,并组织召开了由财务处、资产管理处相关人员参加的工作会议,就检查中关注的如下事项进行沟通。
(1)2012年1月,甲单位经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将利用率不高的重点实验室与乙科研单位共享使用。甲单位据此与乙单位签订协议,约定按照使用时间向乙单位收取使用费,每半年收取一次。6月,甲单位收到乙单位支付的2012年上半年实验室使用费220万元,作为其他收入处理。财务处刘某解释,事业单位出租固定资产取得的收入应当留归本单位,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2)2012年2月,甲单位经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对外转让一项股权投资(该投资系以单位房屋出资取得)。该项股权投资账面成本为520万元(未达到资产处置规定限额),转让价款为600万元,财务处将取得的转让价款600万元作为单位自有资金处理。财务处李某解释,取得该项股权投资所出资的房屋是用单位非财政资金建造的,因此转让投资取得的价款应当留归本单位使用。
(3)2012年3月,甲单位由于一辆公车发生交通事故报废,收到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赔付的车损失20万元。财务处将这笔款项作计入修购基金处理。财务处李某解释,保险公司赔付的车损款可以用于本单位固定资产的购置和修理,应计入修购基金。
(4)2012年4月,经有关部门批准,甲单位将所属出版社(事业单位)转制为本单位所属全资企业。评估基准日,出版社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为23000万元,评估机构对出版社净资产的评估价值为35 000万元,财务处按照出版社净资产账面价值确认甲单位对外投资成本。财务处王某解释,事业单位核算对外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所以按照出版社净资产账面价值确认投资成本。
(5)2012年6月,甲单位购买一项用于科研活动的专利权并投入使用,财务处将该专利权确认为无形资产,同时将其账面价值一次性摊销,摊销后该专利权价值未在甲单位资产负债表中反映。财务处刘某解释,不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应当在无形资产入账后,将其账面价值一次性摊销。
要求:
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国家有关规定,对事项(1)、(2)逐项指出其中的不当之处,并分别说明正确的处理;对事项(3)至(5),逐项判断甲单位的处理是否正确,如不正确,分别说明理由。
经领导层同意,将研究所与其他单位共享,每半年收取租金,计入其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