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生命活动的开始,起于阴阳两精相合而形成的胚胎c新生命产生之后,就不断生长发育,直至成年。儿童与成人的年龄界限,现代一般按《小儿卫生总微论方》所说:“当以十四以下为小儿治”,将14岁作为儿童年龄的上限。
儿童阶段的不同时期,小儿的形体精神、生长发育\生理病理、养育保健、疾病防治等都有着不同的要求。为了儿科工作的实际需要,有必要对儿童阶段再按年龄分为若干时期。
现代一般将小儿按年龄分为以下几个时期。
一、胎儿期
从男女生殖之精相合而受孕,直至分娩断脐,属于胎儿期。胎龄从孕妇末次月经第1天算起为40周,280天,以4周为一个妊娠月,即“怀胎十月”。
胎儿在孕育期间,寄生于母体之内,与其母借胎盘、脐带相连,依靠母体的气血供养,在胞宫内生长发育,因而与母体休戚相关。胎儿的健康成长,依赖于孕母的调摄,我国自古称之为“养胎”、“护胎”和胎教。
胎儿尚未成熟,如草木未萌,嫩芽易伤。尤其在妊娠早期重2周的胚胎期,从受精卵细胞至基本形成胎儿;最易受到各种病理因素的伤害,造成流产或先天性畸形。妊娠中期15周,胎儿各器官迅速成长,功能也趋成熟;妊娠晚期13周,胎儿以肌肉发育和脂肪积累为主,体重增长快。后两个阶段胎儿若受到伤害,易造成早产。先天之本,一生之基,做好胎儿期保健,使胎儿形神咸备,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将会为儿童出生后的健康发育成长打下良好的基础。
此外,国际上还将孕期满28周到出生后7天止,定为围生(产)期。围生期小儿死亡率高,重视优生优育,必须抓好围生期保健。
二、新生儿期
自出生后脐带结扎,至生后满28天,称为新生儿期。
新生儿开始脱离母体而独立生存,小儿脏腑娇嫩、形气未充的生理特点在这一时期表现得最为突出。新生儿在短暂的时间内,经历了内外环境的突然变化,机体内部也发生了相应的巨大变化。但是,新生儿的脏腑功能未曾健全,精神发育未曾成熟,处于稚嫩状态,机体调节功能不足,对外界的适应能力和御邪能力都较差,加上胎内、分娩及生后护理不当等原因,故新生儿的发病率和死亡率都很高,这一时期的保健护理工作也就特别重要。
三、婴儿期
出生28天后至1周岁为婴儿期。
婴儿已经初步适应了外界环境,显示出蓬勃的生机,生长发育特别迅速。1周岁时,小儿的体重增长到出生时的3倍,身长增长到出生时的1.5倍。由于生长迅速,机体对水谷营养的需求特别旺盛,而婴儿脾胃未充,运化力弱,因而需要重视乳食喂养,预防脾胃病发生。同时,婴儿肺脏娇嫩,表卫未固,来自母体的免疫能力逐渐消失,自身免疫力又未能健全,御邪能力弱,造成时行疾病和肺系疾病的发病机会大为增加,必须加强对这类疾病的预防工作。
四、幼儿期
1周岁后至3周岁为幼儿期。
幼儿期小儿的生长发育速度较前减慢,尤其是在体格发育方面。此期小儿学会了走路,活动范围扩大,接触周围事物的机会增多,智力发育比较突出,语言、思维和应人、应物的能力增强,同时,感邪患病的机会也较前增加。小儿的饮食已逐步过渡到普通饮食,乳牙渐次长齐,在脾胃功能逐渐增强的过程中,要注意预防脾胃病的发生。
五、学龄前期
3周岁后至7周岁为学龄前期。
学龄前期的小儿体格发育稳步增长,智能发育趋于完善。在这一时期,要培养儿童形成良好的基本素质,包括增强体质、生活习惯、思想品德、早期教育等。学龄前期儿童发病率有所下降,但对在这一阶段仍然经常发病未愈的患儿,如反复呼吸道感染、哮喘、疳证、厌食等,应抓紧调治,以免将这些疾病迁延至学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