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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中西结合医师针灸学辅导讲义——灸法的注意事项(1)

2013-01-11 
施灸后,局部皮肤出现微红灼热的,属正常现象,无需处理,很快即可自行消失。如因施灸过量,时间过长,局部出现小水泡,只要注意不擦破,可任其自然吸收。

  1.施灸的程度

  《千金方》指出“凡灸当先阳后阴……先上后下。”临床操作一般先灸上部、痛部、后灸下部、腹部;先灸头身,后灸四肢。但在特殊情况下,必须灵活运用,不可拘泥。

  2.施灸的禁忌

  (1)施灸时,应注意安全,防上艾绒脱落,烧损皮肤或衣物。

  (2)凡实证,热证及阴虚发热者,一般不宜用灸法。

  (3)颜面五官和大血管的部位不宜施瘢痕炎。

  (4)孕妇的腹部和腰骶部不宜施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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