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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提分篇(1)

2013-01-09 

  公共基础知识这一学科,与其他的公职考试学科有很大的不同,最大的一个区别就是其他的学科都是以技巧为主,而公共基础知识却是一门纯知识性的学科。这就造成了复习方法的不同,其他学科,如判断推理,只需要掌握一些最基本的解题技巧,如“三个等价,三个翻译”等,再做些题目练习一下就可以了。而公共基础知识则需要复习大量的知识点,技巧性相对较弱。但是知识浩如烟海,我们考试的时候难免会遇到没有复习到的知识点,那怎么办?难道只能纯蒙吗?也不是,公共基础知识还是有一些解题技巧的,本文介绍的就是最为常用的一种技巧——排除法。

  所谓排除法,就是从反面出发,把明显错误的选项筛除,在剩下的选项中进行思考,选出答案,这就大大降低了试题的难度。排除法还可以进行细化,包括排谬法、排异法、排重法等等,下面依次来介绍。

  首先,排谬法。顾名思义,“谬”就是“错”的意思,排谬法即如果选项中有些选项本身说法就是错误的,则可直接排除,然后在剩余的本身说法正确的选项中选出正确答案。

  例如这一题目: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类已经制造出如醋酸纤维、聚苯乙烯、合成橡胶等自然界原本不存在的化合物,其数量已达数百万种。这一情况说明( )。

  A.物质世界是人类创造的

  B.人类通过实践将“自在之物”转化为“为我之物”

  C.物质世界依赖于人类的意识而存在

  D.人造物质可以脱离天然物质而存在

  依照马克思主义哲学,物质决定意识的唯物观才是科学正确的观点,因此,凡是强调意识决定物质的唯心的观点,则可直接用排谬法排除,很明显,A、C、D都是唯心主义观点,则答案就是B了(B看不懂也没关系,因为另外三个不可能是正确的)。

  其次,排异法。所谓排异法,即选项本身的表述是正确的,但不符合题意或与题干(关键词)无关,则可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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