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依法治国的前提和基础。依法治国的核心就是依宪治国。
(2)我国的国家性质(即国体):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3)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即政体):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4)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5)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
①平等权;
②政治权利和自由;
③宗教信仰自由;
④人身自由;
⑤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⑥社会经济、文化、教育、科学权利;
⑦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取得赔偿权。
(6)公民的基本义务包括:
①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
②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③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④保卫祖国、抵抗侵略和依法服兵役、参加民兵组织的职责;
⑤依法纳税;
⑥公民有劳动的义务、受教育的义务;夫妻双方有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