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国两制”的构想。
①1982年9月,邓小平公开提出“一国两制”的构想。
②1984年,邓小平在会见美国乔治城大学战略与国际问题研究中心代表团时,第二次使用了“一国两制”。
③1984年12月,中英联合声明标志着“一国两制”构想开始实施。
(2)“一国两制”的含义: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国家的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香港、澳门、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它们作为特别行政区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长期不变。
(3)“一国两制”的基本内容。
①坚持一个国家,实行“两种制度”。
⑦“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得到切实执行。
③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的八项主张(1995年1月30日,江泽民同志提出):
a.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是实现和平统一的基础和前提;
b.对于台湾同外国发展民间性经济文化关系不持异议;
c.进行海峡两岸和平统一谈判;
d.努力实现和平统一,中国人不打中国人;
e.大力发展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
f.中华各族儿女共同创造的五千年灿烂文化,是维系全体中国人的精神纽带,也是实现和平统一的一个重要基础;
g.充分尊重台湾同胞的生活方式和当家做主的愿望,保护台湾一切正当权益;
h.欢迎台湾当局的领导人以适当身份前来访问。
(4)“一国两制”构想的意义:
①“一国两制”是实现中国国家统一的最佳方式;
②“一国两制”丰富和发展了马列主义的国家学说;
③“一国两制”构想是对和平共处原则的创造性运用和发展;
④“一国两制”为解决国际争端和遗留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新的范例,是邓小平对世界和平与稳定作出的重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