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的烦恼”再度如约而至。财政部官方网站日前刊文指出,根据今年财政支出预算12.43万亿元的安排,12月份预计还将完成1.9万亿元支出。年底财政支出规模较大,但并不违反预算管理规定。笔者以为,这1.9万亿不仅要花,而且要花完,要花到应该花的地方。
1.9万亿要一个月之内花完?这难免让人会产生出“年末突击花钱”的第一印象,但冷静下来想想,这1.9万亿,既然是预算内的,就是合理合法的,全是应该花的钱。财政部对最后一个月要花出1.9万亿也给出了很多的解释,比如,一些项目支出前期准备阶段资金需求量小,后期实施阶段资金需求量相对较大,相应资金支付也是前少后多;再比如,一些据实结算和以收定支的项目,年底按实际工作量进行清算,12月份支出相对较多等。
1.9万亿要一个月之内花完!财政部专家的解释不仅专业,而且具体,但为何坊间讨伐之声仍然此起彼伏,新浪微博上搜索“年底突击花钱”,结果有超过25万条相关信息,一些“大V”们更是言辞激烈,口诛笔伐。笔者以为,大家纷纷质疑“年终突击花钱”,大致有两个方面原因:
首先,在制订过程中,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透明性不够,导致民众对财政预算缺乏科学了解,存在认识误区。一方面,政府财政部门在制订预案时,应该尽可能地充分听取各界意见,反映各界呼声。财政预算法案在各级人代会表决通过后,也应该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向广大群众宣讲,赢得各界支持,接受各界监督。另一方面,在财政预算从制订到执行的整个过程中,广大民众应该增强主动性,了解财政预算相关知识,在财政预算制订过程中主动理性表达意见与诉求,而在财政预算执行过程中,则应该维护财政预算的严肃性。而对于各级财政预算执行过程中的违规违法行为,要敢于监督。各级人大代表在行使表决权时要严肃认真,对不理解的部分要敢于质询,对不合理的部分要敢于反对,不仅要审议预算方案的总体规模,更要审议预算方案的支出结构。
其次,在执行过程中,各级政府的财政支出的确存在不同程度的乱花钱现象,尤其是年底经常出现突击花钱现象,不仅造成了浪费,而且还会滋生腐败。“不花完今年的预算,明年的预算就得下调。”这种怪论迫使大家年底时为了花钱而花钱,甚至还会出现“只买贵的,不买对的”。一些部门和单位没有将预算真正用于预算中合情合理合规的投入上,而是用来大肆发放年终福利,大批开建楼堂馆所。个别单位甚至利用年底没有用完的预算,组织豪华旅游,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导致不少人一提到年底预算支出,就会自然而然地与“浪费”“挥霍”“腐败”等字眼联想到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