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人格结构的复杂性,缺乏明确划分人格的标准,所以,人格障碍的分类众说纷纭,迄今没有一致的见解。但为了指明人们行为模式的特征,人格障碍类型的概念仍有重要价值。
根据最常见和最明显的行为表现中几种人格特征的丛集,可以把人格障碍区分为一些亚型。如前所说,这些亚型已被普遍认为是人格的明显偏离。如果程度较轻,没有或很少有社会功能障碍,则仅称为人格特征突出。虽然同人格障碍比较,其行为方面的某些特征十分相似,但是严重程度不同。以下所述仅限于人格障碍的类型。
Leonhard提出10种人格障碍:
1.爆发性人格障碍
2.强迫性人格障碍
3.癔病性人格障碍
4.偏执性人格障碍
5.易反应性人格碍
6.环性人格障碍
7.亚抑郁性人格障碍
8.轻躁狂性人格障碍
9.焦虑性人格障碍
10.混合性人格障碍
世界卫生组织(1986,日内瓦)在ICD10(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Diseases)里提出了下列人格障碍分类:
1.偏执型人格障碍
2.分裂型人格障碍
3.反社会型人格障碍
4.冲动型人格障碍
5.癔症型人格障碍
6.强迫型人格障碍
7.焦虑(回避)型人格障碍
8.依赖型人格障碍
9.其他人格障碍
10.未特定的人格障碍
以往还有两种人格障碍的类型,即循环型和分裂式型(Schizotype)分别列入心境障碍与精神分裂症等障碍内。其理由在于现象学、家族史和病程方面均有明显的共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