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要求各省相关部门在考前和考试期间,严厉打击非法获取和故意泄露考试试题、制售贩卖作弊器材、组织团伙舞弊、恶意散布涉考有害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于考试不诚信、违纪作弊的考生,相关部门将按照新修订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并将其违规事实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其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举报电话:029-85221770(白天)、 85455249 (夜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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