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考试科目与普招科目一致
普通高等艺术院校艺术类招生考试分为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两个阶段。非统考专业由各招生院校组织考试,考试科目、考试内容、计分标准、评分办法由招考学校确定,并在招生简章中向社会公布。报考非统考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请直接与报考学校联系索取相关的招生资料,也可以在招生院校网上查询相关信息。
可先参加省外院校单独专业考试
按照要求,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的专业考试由院校自行组织,院校应明确告知考生是否需参加我省组织的音乐学、美术学或艺术设计专业省统考,如院校要求考生还须参加省统考并取得合格成绩的,考生须按院校的要求执行。
此外,凡省统考涉及的相关专业,考生均须参加省统考并获得合格证书后,方可参加高校单独组织的专业测试。
省招考院表示,除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以外的其他普通高校按艺术类招生的本科专业(不含民办高校、独立院校本科),如与我省统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建议这些院校使用我省的统考成绩,也可在省统考合格生源的范围内由学校再行组织专业考试,确定本校合格考生。
统考专业以外的其他艺术类专业,考生可不参加我省组织的音乐学、美术学或艺术设计专业省统考,且不受省统考合格线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