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手术治疗为主,辅以化疗、放疗、内分泌治疗、生物治疗等综合治疗措施。
1.手术治疗 目前应用的乳腺癌根治术、乳腺癌扩大根治术、乳腺癌改良根治术、全乳房切除术、保留乳房的乳腺癌切除术等5种手术方式均属治疗性手术。现力主缩小手术范围,而加强术后综合辅助治疗。手术方式的选择应根据病理分型、疾病分期及辅助治疗的条件而定。对可切除的乳腺癌病人,手术应达到局部及区域淋巴结最大限度的清除,以提高生存率,之后再考虑外观及功能。如对于Ⅰ期、Ⅱ期的乳腺癌病人可采用乳腺癌改良根治术或保留乳房的乳腺癌切除术;胸骨旁淋巴结有转移者如术后无放疗条件可行扩大根治术;而综合辅助治疗较差的地区,乳腺癌根治术还是比较适合的。
2.化学药物治疗 是一种必要的全身性辅助治疗,需在手术后近期内开始,联合化疗的效果优于单药化疗。国家卫生部《乳腺癌诊治规范》推荐的方案有CMF(环磷酰胺、甲氨蝶呤、氟尿嘧啶)、ACMF(阿霉素、环磷酰胺、甲氨蝶呤、氟尿嘧啶)、CAF(环磷酰胺、阿霉素、氟尿嘧啶)和MF0(丝裂霉素、氟尿嘧啶、长春新碱)等。
3.放射治疗 属局部治疗的方法之一,术前放疗可用于局部进展期乳腺癌;在保留乳房的乳腺癌切除术后,放疗是一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根治术后不作常规放疗,对复发高危病例,放疗可减少腋淋巴结阳性病人的局部复发率,提高生存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