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突发时间的报道
1、关于急报、缓报、不公开报的问题急报:大多数突发事件,包括重大突发事件,都是可以公开报道的,而且要急报,分秒必争,尽快把信息传递出去,让人民知道,让党知道,让政府知道,以便采取对策。
缓报:有些重大突发事件,情况一时不明,从政治上考虑,缓一点报,也是需要的。缓报不等于不报,而是弄清楚情况后再报。
不公开报:这种情况是极少数的。凡不宜公开报的,应写成内参,向党或政府反映。
2、关于如实报道的问题采取如实报道的方针,既是对实际负责,也是对历史负责。
3、关于从积极着眼报道的问题报道突发性的自然灾害,一方面要报道人民生命财产以及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成果遭受损失的情况,另一方面,也是更为重要的方面,要报道党和政府怎样领导人民抗灾救灾,重建家园的情况。报道前者,是为了让人们认识灾害的破坏性、严重程度,对灾害不掉以轻心;报道后者,是为了鼓舞人民群众的斗志,树立战胜自然灾害的信心,把坏事变成好事。
4、关于“后者居上”的问题